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

展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一、相关背景介绍

在当前全球化石能源资源日益短缺、气候变化等环境压力日渐增大的背景下,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被世界各国政府作为重要的战略替代能源大力发展。全球经济危机往往催生重大科技创新和革命。1857年的危机,推动了以电气革命为标志的技术革命;1929年的危机,引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以电子、航空航天和核能技术突破为标志的第二次技术革命;当前的金融危机,也必将催生一场新的科技革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革命。

(一)世界各国高度重视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 当前,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已成为一场全球革命,世界各国纷纷出台新能源产业鼓励政策。

美国。奥巴马政府推出“绿色能源计划”,提出3年内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增加1倍,到201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提高到10%。到2025年前,将投资1900亿美元用于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2009年,美国联邦政府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鼓励政策投资税收抵扣法》。主要政策内容:一是对于使用太阳能光伏、风能、燃料电池、地热以及其他太阳能发电技术的居民给予30%的税收抵扣,其中一套太阳能发电系统最高抵扣2000美元,太

阳能光热最高2000美元。二是对于商业企业,也给予税收抵扣,太阳能给予30%税收抵扣,同时给予5年的加速折旧期,没有封顶。对于微燃气轮机最高每千瓦抵扣200美元。

日本。日本政府2008年11月发布了“太阳能发电普及行动计划”,确定太阳能发电量到2030年的发展目标要达到2005年的40倍,并在3~5年后将太阳能电池系统的价格降至目前的一半左右。2009年重新启动太阳能光伏补贴政策,第一季度政府拨款90亿日元用于太阳能电池家用普及活动,用户可得到7万日元/千瓦的补贴。

其它国家。德国、西班牙等40多个国家采用固定电价法推动光伏发电的发展;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推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配额制,鼓励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利用。 (二)我国力争抢抓世界新一轮能源革命先机。 1.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新能源发展。

2009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争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同年10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大唐东营风电场时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抢抓世界新一轮能源革命先机的必然要求,希望国内相关企业抓住国家大力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有利时机,着力加强技术创新,着力降低运营成本,做大做强产业、生产更多的清洁能源,为改善我国能源结构发挥更大的作用。

2009年11月3日,温家宝总理在人民大会堂向首都科技界发表题为《让科技引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讲话中指出:要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加强宏观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推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有序发展,加快推进以绿色和低碳技术为标志的能源革命。

2009年11月25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时指出:要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先进核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和零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投入。 2009年5月21日,李克强副总理在北京出席财政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时指出:新能源产业是促进消费、增加投资、稳定出口一个重要的结合点,也是调整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一个现实的切入点,新能源产业正孕育着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 2.国家有关部门密集出台支持新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 2009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建设部和国家能源局连续下发有关太阳能利用的多项重要政策文件,内容涉及鼓励太阳能光伏发电、支持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推进新能源建筑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等方面。主要包括:

——财政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29号)。主要内容: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按照20元/瓦的标准用于支持城市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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