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损失鉴定报告收集资料及鉴定程序

火灾损失鉴定报告应收集资料

一、消防部门提供的资料:

1、火灾事故原因、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

2、损失人向消防机构申请直接损失申报统计表(数量、型号、购置日期、损坏程度) 3、消防现场照片记录 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1、委托方(申请人为企业):

⑴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法人身份证 ⑵申请人申报直接损失清单;

⑶固定资产-房产-须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无房产证的,需提供相关部门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房产入账凭证及相关附件; ⑷固定资产-汽车-须提供汽车行驶证、购置发票,另外需提供保险公司、生产厂家火灾分析报告;

⑸固定资产-设备-须提供设备购制发票、设备入账凭证及相关附件; ⑹存货:

①原材料:购进发票(或购进清单)汇款凭证;全年度进库清单、出库单;

②在产品、产成品:原料购进发票及相关的成本核算资料,汇款凭证;全年度进库清单、出库单。 2、委托方(申请人为个人): ⑴个人身份证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⑵申请人申报直接损失清单;

⑶固定资产-房产-须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无房产证的,需提供

相关部门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⑷固定资产-汽车-须提供汽车行驶证、购置发票,另外需提供保险公司、生产厂家火灾分析报告;

⑸固定资产-设备-须提供设备购制发票、设备款转账凭证及相关附件; ⑹存货:

①原材料:购进发票(或购进清单)汇款凭证;全年度进库清单、出库单;

②在产品、产成品:购进发票及相关的成本核算资料,汇款凭证;全年度进库清单、出库单。

火灾损失鉴定报告工作程序

一、接受委托

⑴选派项目先遣人员初步了解项目的有关情况,初步风险判断; ⑵是否承接项目,鉴定费用商榷,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函

⑶鉴定费用到位后,根据初步了解项目的有关情况,拟定工作计划,2个工作日后开展现场工作。

二、组织鉴定工作组进驻现场(一般项目勘查需要1-2工作日,具体项目现场勘查时间视情况而定)

⑴听取委托方、申请人等有关人员对项目情况和委估资产的历史及现状所作的介绍,了解项目状况;

⑵根据资产清查鉴定明细表填报的内容,鉴定人员会同委托方及申请人等有关专业人员到现场对实物进行核实,并对资产状况进行查看记录,与资产管理和使用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资产的现有状况; ⑶查阅申请人鉴定范围内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设备购置合同、发票以及有关往来账目等财会资料,开展市场调研、询问有关设计、制造、管理单位;

三、鉴定工作报告撰写(一般项目需要3-5工作日,具体项目报告撰写时间视复杂程度而定)

⑴资料齐全后,根据专业组的初步鉴定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工作,确认鉴定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或漏评的情况,根据汇总分析对资产鉴定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⑵分析确定鉴定结果,撰写鉴定说明。

⑶汇总、编写资产鉴定报告,汇集资产鉴定工作底稿,并进行内部复核。

⑷提交鉴定报告书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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