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促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推免生工作,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努力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17〕520号)和《西南大学关于开展 2018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文 旭、刘承宇
副组长:褚修伟、滕 超(不参与表决)、陈 渝(不参与表决) 成 员:莫启扬、胡显耀、肖开容、彭玉全、谢 周、童诗倩 秘书工作人员:熊 兰、徐 莹、黄奕豪 二、推免生名额与分配
以本院在读的大四应届毕业生学生为基数(免费师范生不计入),依据学校有关文件确定推免生基础比例名额和专业分配办法。 三、推免生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正考成绩合格(补修、缓考成绩视作正考成绩,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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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五)综合积分排名靠前。非艺体类招生专业学生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退役学生可放宽至60%),艺体类招生专业学生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0%(退役学生可放宽至70%)。
综合积分(百分制)=成绩积分(百分制)×80%+奖励积分(百分制)×20%。 成绩积分为学科基础课、专业发展必修课和实践环节课的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均为百分制且不计重修成绩,成绩积分=∑参加计算的课程成绩*学分/∑学分);奖励积分为各级各类科研创新、竞赛比赛、展览展示等的奖励性积分,其具体认定和计算办法见附件:《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奖励积分的具体认定和计算办法》。奖励积分总分满分为120分,转换成百分制后进入综合积分计算。
(六)外语成绩要求:第二外语必修课程成绩平均不低于65分(百分制),或相应语种全国四级通考、国际考试成绩的60%(百分制)。 四、工作程序
1.9月8日-13日:学院进行学生成绩初步排序,公示推免生工作方案、组织学生报名(负责人:辅导员)。
报名学生需填写《西南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9月14日(星期四)上午8:30点以前交辅导员汇总。工作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核学生成绩及各类奖励积分材料。
2.9月15日(星期五):确定我院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公示至9月18日。 各专业推荐名单按综合积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去除不符合前述第三部分中其余推免生条件者。
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学院将查证、核实并具体处理。
3.9月18日(星期一):向学校推免办报送推免名单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推免研究生名单后公示。
4.推免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查询、报名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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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五、工作监督
1.学院坚持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综合成绩)等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
2.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部)推免生工作小组反映。学生对学院(部)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该项工作申诉受理机构。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4.学院纪委全程进行监督。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需实名书面反映,联系电话:68251227(院纪委办),电子邮箱:waiyuan@swu.edu.cn。
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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