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 图文

第一部分

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条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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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质量,引导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合理使用,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编制指南》、《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总则,建设目标,建设条件,类型区和工程和布局,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共8章30节和2个附录,内容覆盖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涉及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方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和标准的组成部分。 本标准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管理和解释。 课题领导小组:组 长:张延华

副组长:鲁建平、洪盛腾、罗进荣

成 员:翁祖荣、黎增锋、张佳、王援高、严政 编制单位: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

浙江大学

主要起草人:黎增锋、童菊儿、沈志勤、汪晖、吴宇哲、许红卫、王珂、沈掌泉、郭忠楼、章岳峰、张艳彬、何佑勇、黄文贵、朱儒颂、陈祝炉、吕朝阳、朱晚芸、彭毅、吴家胜、马鹰击、奕永庆、徐祖煌、朱锦尉、陈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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