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固始县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不高的原因及对策
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两项指标是评价公安业务工作绩效和公安队伍状况的重要标准,也可以说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治安状况好坏和民警综合素质高低“晴雨表”。正如李市长指出的:“是公安执法质量的‘反光镜’,它反映的是民心,体现的是民本,蕴含的是民生”。在20xx年上半年和年底的两次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调查排名中,我县不仅排名靠后,而且较上半年位次有较大幅度的下滑。这种“史无前例”的情况,出现在新一届局党委组织带领全局民警团结拼搏,加压奋进,续写固始公安工作新篇章的关键时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扭转局面,实现“双提升”。否则,无法向党委政府交待、向全县父老乡亲交待。笔者结合“四整治两提升”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学习思考,对当前我县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不高的原因及对策谈点粗浅认识。 一、原因剖析
(一)来自公安内部的原因
在工作方面:一是打击效能欠佳。近年来,我们在命案攻坚、打黑除恶、追捕逃犯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效,逮捕数、起诉数和劳教数等反映综合打击效能的数字较往呈倍数上升,对严重刑事犯罪始终呈高压态势且成效明显。但却忽略了与公众安全感密切相关的“小黄毛”滋事、街头“双抢”、多发性的入室盗窃、盗窃家禽家畜等“小案”,加之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久拖不决以及追逃工作不到位,实际破案率低等等问题,导致部分群众没有安全感,心生“怨气”。二是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现象仍屡禁不止。反映在刑事执法上如取保候审把关不严,变成某些单位、某些办案民警“捞好处”的合法手段,或收取高额保证金,或保而不审,保而不侦,甚至向嫌疑人家属索要“跑腿费”。在行政执法上,滥用自由测量权,导致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群众不满意。三是争办赌博、**嫖娼等“两类”案件,社会反映强烈。受经济利益驱动,一些单位以弥补办案经费不足为借口,不惜“重金”收集线索,跨辖区、跨警种争办“两类”案件屡禁不止。更为严重的是不裁决、乱收所谓的治安拘留保证金,收钱不开票,甚至连“白条”都不打,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在队伍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青年民警怕吃苦,对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了解不多,缺乏群众工作经验,疏漏、不足之处较多,与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少数民警思想政治觉悟不够高,党性观念、公仆意识不强,遇事不能从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而是私心膨胀,贪小利、图享受,与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期望和要求形成明显反差。三是少数民警职业道德差。有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有的纪律松弛、行为失范、警容不整;有的民警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耍特权抖威风,“冷、硬、横、推”,引起群众反感。四是个别民警私欲膨胀,与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密切,相互利用,谋取私利,甚至与社会上的“混混”同流合污。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个别民警身上,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败坏了民警整体形象,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整体评价。 (二) 来自群众方面的原因
1、期望过高,认识偏颇
相当一部分群众在,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没有破不了的案件,没有抓不着的逃犯”。加之我们过高的承诺,不切实际的宣传和“包办一切”的形象,导致群众不论啥事都愿意求助民警,一旦希望无法实现或结果达不到“心里想”,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甚至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在频繁的警民接触过程中,一些群众由对个别民警形象、作风的非议而形成对民警群体的错误认识;由对一些民警工作绩效的不满意导致对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怀疑;由极少数民警身上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产生对整个公安队伍的不信任。这些有失偏颇的认识因素交织在一起,造成警民隔阂,认同感不高。 2、知识局限,产生误解
由于一些群众特别边远农村群众法律知识有限,一部分可能对实体法有所了解,而对程序法知之甚少,特别是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和刑罚的执行等有关规定不够了解,以至对正常的警务活动产生误解。例如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假释、监外执行等正常法律措施,常因嫌疑人“复出”而被群众误解为“没事了”,“肯定是xx警察受贿”的结果等等,由误解而产生不满和对立情绪。 (三)来自社会方面的原因 1、行政干预,滥用警力
由于新旧体制的交替,各类矛盾激增,社会管理难度加大。有威慑力、纪律性强的公安机关成子解决一些疑难杂症,化解群众冲突的的万能钥匙,诸如城市拆迁、环境卫生、取缔摊贩、制止群众上访等,这些本应该由政府其他部门负责的工作,也都由公安机关越俎代庖,无形中扩大了公安机关的对立面。常此以往,甚至造成公安民警在正常行使执法权、纠正和制止违法行为的时候,也引起群众围攻起哄的不正常现象。 2、鱼目混珠,损害形象
五、六十年代,穿制服、戴大盖帽的行政执法者唯有公安一
家。在老百姓眼里公安机关就是“大盖帽”,代表的是政府形象,有绝对权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类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增多,工商、交通、土地、城管、卫生及联防保安等各式“大盖帽”满天飞,由于素质参差不齐,加上假冒警察招摇撞骗,严重影响“大盖帽”在群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和威望,也使公安机关的形象受到损害。另外,个别媒体为寻找卖点,喜欢炒作某些案件或民警违纪问题,损害民警形象,进而影响群众对社会治安和公安机关的评价。 二、对策建议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不仅要求公安机关保障财产安全;不仅要免遭潜在侵害;不仅要求侦破大要案。还要求及时侦破一些“小事”;不仅要求严格
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全面提高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实现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的双提升。 (一)贯彻整治建警方针,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安队伍建设的生命线,在当前社会环境下要密切警民关系,必须始终把队伍的政治建设方针首位。一是坚持不懈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政治意识,以维护社会安定、治安稳定为已任,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自觉服从服务与经济建设的大局,全身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加强党性锻炼,讲理想、讲信念、讲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思想上筑起坚固的防线,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诱惑,始终保持人民警察优良的政治本色,严格要求,严以律已,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警察的工作环境十分复杂,经常同社会丑恶现象打交道,接触社会阴暗面多,这就需要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继承发扬公安机关优良传统和作风,严守工作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努力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陶冶自己的道德情操,不断增强抵抗力和免疫力。
(二)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公安工作绩效
首先,要高擎打击利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问题。要从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要求出发,及时整治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的突出治安问题,让群众实实在在地体会到安全就在身边。既要集中优势兵力,强力侦破杀人、抢劫、黑恶势力等严重刑事犯罪,又要高度重视一般盗窃、打架斗殴等对老百姓生活影响严重的“小案”,切实增加群众安全感。第二,坚持“服务在先”的理念,不断改进和加强治安行政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文明执法,秉公办事,采取多方面、高质量的便民利民措施,从涉及群众利益的窗口单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从群众看得见的实事入手,真抓实干,诚心实意为民服务,使群众真正信服,从而拉近与群众的距离。第三,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每位民警都必须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立与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始终把群众呼声当做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深怀为民之责,善谋便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三)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一要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工作,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各种措施,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使不同岗位的民警都能够掌握本警种、本岗位执法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法律知识,做自觉学法、真正懂法、模范守法、正确用法的执法者。三要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质量。执法行为不规范是影响严格、公正、文明、理性、高效执法的主要症结。要紧紧抓着公安信息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利契机,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有效解决执法中的不正规、不统一和执法随意性问题,促
进执法办案质量的不断提高。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内外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为民警执法架起“高压线”,筑起保护墙。五要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按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正确处理打击与防范、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切实把和谐理念融入执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力争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疏通警民沟通渠道,缩短警民距离
一是着力探索建立“大走访”长效机制,把公安工作深深扎根群众之中,通过持之以恒的“大走访”活动,化解“小矛盾”;开展“大排查”,整治“小隐患”;开展“大回访”,消除“小误会”;开展“大治理”,侦破“小案件”,加强警民良性互动,增进警民鱼水之情。二是要认真做好公安信访工作,把公安信访机制推向社会,面向群众,及时了解群众的冷暖疾苦,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对信访案件要做到“人人见局长,见见有着落”;三是要改善警务运作模式,大力推行“社区警务”,做到警力下沉,沉到社区,警务前移,移到窗口,与群众实行“零距离”接触;四是大力推进警务公开,实现公安行政管理由防范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推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紧密联系的警种、单位,要及时倾听民声,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把公安工作成效更直接地体现到服务社会、惠及百姓上。 (五)加大公安宣传力度,争取理解和支持
一是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上达成共识,从而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创造一个有利于严格执法的社会环境。二是要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职能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既要宣传民警的工作,也要反映民警的疾苦,以唤起群众对民警的理解,加深警民之间的感情交流。三是要大力宣传公安队伍的模范典型,挖掘题材,创作精品,教育感染群众,让群众真正了解公安民警、信赖公安民警。四是要向群众公开和宣传公安机关的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构筑一个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的社会环境。五是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减少公开曝光,防止产生负面效应,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的理解、支持,进而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