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作业安全技术交

柴油发电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以及相关补充资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求和施工经验等编制此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内燃机的有关规定。

2、新装、大修或停用10d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1.3,并应做好测量记录。

3、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4、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5、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6、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7、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在额定值的土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8、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土0.5Hz。 9、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1的条件下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0.95~1的范围内运行。

10、单台容量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超过100kVA的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11、移动式发电机,使用前必须将底架停放在平稳的基础上,运转时不准移动。

12、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13、移动式发电机系统接地应符合电力变压器系统接地的要求。下列情况可不另做保护接零:

(1)移动式发电机和用电设备固定在同一金属支架上,且不供给其他设备用电时;

(2)不超过2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50m,且供、用电没备的金属外壳之间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时。

14、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15、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

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回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16、机房内一切电器设备必须可靠接地。

17、机房内禁止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值班人员外,未经许可禁止其它人员进入。

18、房内应设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送电,关闭发电机,并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 字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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