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的紧急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的紧急

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人员

【发文字号】闽科社[2003]38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03.06.02 【实施日期】2003.06.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开展科技

特派员工作总结的紧急通知 (闽科社[2003]38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南平市科特派办公室:

我厅于2002年8月印发了《关于推广南平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经验的通知》(闽科社[2002]36号),把南平市在农村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经验介绍给各地,大家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试点,取得一定的成绩。根据科技部《关于报送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经验和典型事迹材料的函》(国科政函[2003]7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交流我省各地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经验,吸取省外的一些创新做法,经研究,决定将我省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汇编成册并上报科技部以利全国交流。请各地根据今年3月3 1 / 2

日福建日报第一版发表的卢展工省长去年6月11日在南平市农村调研结束时的讲话精

神,做好本地区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总结和典型事迹总结,于6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寄送我厅社会发展处。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如下:

一、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本地区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总体情况、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二、典型事迹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中涌现出的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特派员、管理人员、企业家以及法人特派员的先进事迹,对带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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