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代码共享合作协议
地面服务部分
第一条 地面服务设施
运营方负责提供其运营航班的地面服务设施(包括登机牌、行李牌及其它行李标识等),并承担地面服务费用。 第二条 运输服务规定
一、本协议除有特殊规定外,按照运营方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运营方应对双方旅客一视同仁。 第三条 候机楼航班显示
在航班动态显示牌(屏)上、乘机登记柜台、登机口、行李领取厅都应显示代码共享双方的航班号,运营方的航班号在前(或上),市场方的航班号在后(或下)。 第四条 机上/登机广播
登机广播和机上广播应广播代码共享双方的航班号,运营方的航班号在前,市场方的航班号在后。 第五条 乘机登记
一、按运营方所规定的办理和截止办理乘机手续时间,通知旅客到指定地点办理乘机手续。
二、运营方旅客的登机牌上应只有运营方的航班号,市场方旅客
的登机牌上应既有运营方的航班号,又有市场方的航班号;所有旅客的行李牌上则只显示运营方的航班号。
三、旅客的接收应按以下顺序: (1)订座系统有记录的OK票旅客; (2)持订座系统无记录的OK票旅客; (3)候补旅客。
四、运营方应负责对旅客所持旅行证件的查验;因旅客所持旅行证件不符合要求而被拒绝入境或过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罚金,由运营方承担。
第六条 头等舱/公务舱休息室服务
运营方应免费向伙伴承运人的头等舱和公务舱旅客提供候机休息室服务。常旅客贵宾的候机休息室服务需另签协议。 第七条 PFS电报的拍发
航班起飞后,运营方应向市场方拍发PFS电报至: MU:PEKRMCA CZ:PEKRMCA 第八条 常旅客服务
一、 一般会员服务:
(一)运营方在为市场方的常旅客办理乘机手续时应在离港系统输入会员卡号。
(二)东航需通过拍发离港自动报文(PFS—passenger final sales)或常旅客旅行记录报(FTL—frequent traveler list)的方式,将CZ*/MU(即东航承运的CZ代码共享航班)代码共享航班上的旅客信息发送到南航指定的电报接收地址CANRQCZ,以保证南航常旅客里程的顺利累计。
(三)南航需通过拍发离港自动报文(PFS—passenger final sales)或常旅客旅行记录报(FTL—frequent traveler list)的方式,将MU*/CZ(即南航承运的MU代码共享航班)代码共享航班上的旅
客信息发送到东航指定的电报接收地址SHACPMU,以保证东航常旅客里程的顺利累计。
二、南航明珠金、银卡会员和东航“东方万里行”金、银卡会员服务:
双方金、银卡会员无论持何种票价的客票,运营方均应提供以下特殊服务;如银卡会员持头等舱客票,一切手续按头等舱相应待遇办理。
(一)优先办理乘机手续
金卡会员和一名同行者可在头等舱柜台办理乘机手续,如无头等舱柜台,则可在公务舱柜台办理;银卡会员可在公务舱柜台办理值机手续。
(二)行李优先
金卡会员的行李上应拴挂头等舱行李标识牌,银卡会员的行李上应拴挂公务舱行李标识牌(如无头等舱、公务舱行李标识牌,可拴挂“DOOR SIDE”行李牌),交运行李时按后装先卸的原则装卸。
(三)超额免费行李
(1)南航明珠金卡会员可在所付座位等级的免费行李标准上再增加十五公斤免费行李额;银卡会员可在所付座位等级的免费行李标准上再增加十公斤免费行李额。
(2)东航“东方万里行”金卡会员在的所付座位等级的免费行李标准上再增加免费行李额的规定为;国内段40公斤;国际(地区)航段20公斤,美洲航线1件(32公斤)。银卡会员可在所付座位等级的免费行李标准上再增加免费行李额的规定为:国内段20公斤;国际(地区)航段10公斤,美洲航线1件(16公斤)。 (3)承运方向市场方贵宾会员提供超额免费行李服务,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四)贵宾休息室
承运方或其指定机场代理承认市场方贵宾会员使用贵宾休息室,费用由市场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