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知识问答---文本资料

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知识问答

1、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是科学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是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有力保证,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的大事。

2、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原则是什么?

答: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省、市、县(市、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3、2012年,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第一,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第二,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第三,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并提高补助标准。第四,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第五,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建立长效机制。

4、“两免一补”的涵义是什么?

答:就目前我省而言,“两免”指的是: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一补”指的是: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含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生活费。 5、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公用经费标准是多少?

答:2012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公用经费(含取暖费)基本标准暂定为:小学525元/生.年,初中725元/生.年。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各地在安排使用资金时,首先要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必要开支,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分配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6.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2012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90元、初中生均每年18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7、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后,学校还可以向学生收取哪些费用?

答:2012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允许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经省价格、财政部门批准的教育招生考试费、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由学生自愿选择饭菜品种并及时付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教材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经省价格、财政部门批准的教育招生考试费、向寄宿在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其余费用一律不准收取。 取消借读费。 8、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地方各级政府如何保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

答:各地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原来已经安排的资金不能撤出,要继续用于义务教育,确保总体经费的稳定增长,防止出现“挤出效应”。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继续按国家规定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9、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哪些?

答: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

宿费等开支。

10、中央和省对规范办学行为有何要求?

答:规范学校办学秩序,严禁收费办班、补课。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得收费,但可计入教师工作量,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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