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全县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全县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工作是推进各类项目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产业发展用地需求骤增,征地拆迁领域一些矛盾随之凸显,既影响到项目建设的推进,又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我们通过来信来访、案例剖析和工作经验总结等方式,就近年来征地拆迁领域突出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力度不够。一方面一些地方征地拆迁相关工作程序、补偿标准和重大问题决策程序未经地方政府顶层机构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导致相关部门、镇乡职能职责未能明确,责任分解不到位,“权、责、利”划分不明确、造成部门联动不足,影响工作开展。另一方面因为牵涉到本村、社(区)的局部利益,或是宣传教育引导不够,致使对国家建设项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上打折扣,在相关工作调度、协调推进、督查考核、纠正整改过程中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

(二)政策机制和程序还不完善。一是政策针对性不强。涉及土地征收、拆迁制度的法规不完善,缺乏针对具体和实际问题的操作规范。二是部门缺乏联动。相关部门、镇乡职能职责未能明确,造成部门联动不足,或因诸多利益关系,

部分部门不愿主动担责、推诿扯皮。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地块内的电力、通信、燃气管线、道路等基础设施、设备拆除迁改需经信、电力、通信、天然气、自来水、镇(乡)政府、村社区等多个部门协同配合,仅靠征地拆迁主管部门难以逐一协调解决。三是拆迁程序不规范。在完成经济发展目标和具体项目落地等现实问题的压力下,部分地方政府存在不依法行政的法律风险,如采取先租后征、边用边征或以租代征等变通方法使用土地,致使法定的“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倒置,或是公告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不告知征地拆迁对象听证权,容易形成和激化征地拆迁的矛盾,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三)征地拆迁矛盾处置不灵活。首先是基层拆迁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把握不准确、行政不依法、工作方法失衡,在实际工作中对群众宣传不到位、解释不恰当,容易引发不合理诉求和矛盾,产生影响稳定的信访案件。其次是部分拆迁对象也存在着片面追求个人利益,提出无法按政策解决的不合理诉求。如某地对临公路或机耕道的农户进行拆迁安置时,制订了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助4000元/人的政策,但因镇乡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对此项补助政策理解不透彻、把握不准确,宣传解释成铺面(就业)补助,造成村民盛某认为自己待遇不公、利益受损,据此坚决要求安置商业铺面的不合理诉求,并长期缠访闹访,经数年协调才得以化解。

二、主要原因分析

(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政策衔接不够完善。我国虽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也颁发了一些实施细则,但是法制化和规范化的程度仍不够。一是补偿标准不一致。土地补偿价格与实际市场价格不一致,同一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被征地对象之间的攀比心理。二是实际补偿费标准偏低。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建设投资,对土地与房产的补偿偏低,与征地拆迁对象的心理述求存在反差,导致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三是各种补偿费用不及时到位。个别区(市)县征地资金落实不到位,导致补偿安置费不能及时或按标准足额支付,造成安置工作不能迅速落实。

(二)监督机制不健全,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一是职能部门监管较弱化。相关职能监督管理部门对征地拆迁行为及资金使用缺乏全面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对专项资金从申请、审批到有关部门审核把关、拨付、使用等环节还比较粗放。二是依然有国家工作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不合法的手段,虚报、冒领、贪污、截留、挪用土地征收补偿款,争取更多个人利益,损害国家利益。如20xx年,某地任镇党委委员和村党总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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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王某某,在当地两块承包地被征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117.6079万元。三是部分拆迁对象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还存有“跑、送、要”的习惯心理,采用不合法的方式搞变通、变相助长不正之风。

三、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要加强领导推进。建立顶层决策机构长效履责机制和拆迁部门联动机制,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宣传等手段,按照政、事、企分开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建立征地、拆迁、安置一体化的运行机制。二是要强化组织管理。完善拆迁补偿安置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职责,进一步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各项问题。三是要规范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要教育和监督行政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做到征地规范化、拆迁合法化、补偿标准化,避免由于用地行为不规范所引发的矛盾。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杜绝违规操作。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培训、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工作制度、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拆迁工作人员行为。通过成立由纪检监察、审计、国土、建设、房产等部门组成的监管机构,对征地拆迁项目贯彻执行法律、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向社会公开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相关信息,接受群

众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拆迁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统一、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及时、工作方法不当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征地拆迁从业人员培训和廉洁教育。建立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考试上岗制度,提高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提升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深入理解征地拆迁政策,严格把握尺度标准。同时要深入排查涉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和廉洁防控点,提前做好廉洁警示,打造一支能把握原则、精通业务、廉洁自律、预防问题和化解矛盾的拆迁队伍。

(四)严格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一是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征地拆迁实施主体要认真落实调查、确认、补偿等程序,按规定及时对具体项目的实施细则包括补偿范围、补偿项目、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进行公示。二是严格落实执行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理补偿,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拖欠、截留和挪用。三是严格执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促进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的调整完善。

(五)完善信访机制,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的信访问题。一是加强排查和信息预警,对现有的信访信息网络进行整合,发挥区、街道、社区矛盾调解中心(站)的“前哨”作用,创建预警系统,完善应急预案,通过加强排查、信息预警、剖析案例等方式,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梳理拆迁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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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二是加大信访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正面教育和依法处理,规范群众上访行为,切实做好拆迁信访工作。三是坚持齐抓共管,对已经发生的以及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明确责任,抓好查交包办、常抓不懈,做到工作推进和维护群众利益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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