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检验

2.1 泡沫储罐

2.1.1型号规格

泡沫液储罐宜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且与泡沫液直接接触的内壁或衬里不应对泡沫液的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2.1.2泡沫罐

a) 储罐内应留有泡沫液热膨胀空间和泡沫液沉降损失部分所占空间;

b) 储罐出液口的设置应保障泡沫液泵进口为正压,且应设置在沉降层之上; c) 储罐上应设置出液口、液位计、进料孔、排渣孔、人孔、取样口、呼吸阀或通气管。

2.1.3泡沫罐铭牌

泡沫液储罐罐体或铭牌、标志牌上应清晰标明泡沫液的种类、型号、出厂与灌装日期、配比浓度、有效日期及储量

2.1.4泡沫罐附属物

泡沫液储罐的配件齐全完好,液位计、呼吸阀、安全阀及压力表状态应正常,并经标定检测合格

2.1.5泡沫液

a) b) c) d) e)

泡沫液应在有效期范围内;

当采用非吸气型喷射装置时,应选用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 当采用海水作为系统水源时,必须选择适用于海水的泡沫液;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利用热烟气发泡时,应采用耐温耐烟型高倍数泡沫液; 不同种类、不同牌号的泡沫液不得混存

2.1.6泡沫液储存环境

a) 泡沫液宜储存在通风干燥的房间或敞棚内; b) 储存的环境温度应符合泡沫液使用温度的要求;

c) 设在泡沫泵站外的泡沫压力储罐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防晒、防冻和防腐等措

2.1.7泡沫罐的位置

泡沫液储罐周围应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通道,其宽度应不小于0.7m,且操作面应不小于1.5m;当泡沫储罐上的控制阀距地面高度大于1.8m时,应在操作面处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

2.2 比例混合器(装置)

2.2.1比例混合器设置

比例混合器(装置)的型号应根据保护对象的性质、储存量以及所使用泡沫液的型号、发泡倍数等情况综合确定,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2.2外观及标识

在比例混合器外壳明显位置,应以箭头标示水流方向,标注方向应与液流方向一致,应设置清晰永久性标志牌,应至少标示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编号、工作压力范围、流量范围、混合比、适用泡沫液类型、生产企业名称或商标

2.2.3平衡式比例混合器的压差

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液进口压力应大于水进口压力,且其压差能否满足产品的使用要求

2.2.4计量注入式比例混合压差

1) 计量注入式比例混合装置泡沫液注入点的泡沫液流压力应大于水流压力,压

差能否满足产品的使用要求;

2) 计量注入式比例混合装置流量计进口前和出口后直管段的长度应不小于管

径的10倍

2.2.5单向阀和冲洗放空设施

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和计量注入式比例混合的泡沫液进口管道上应设置单向阀;泡沫液管道上应设置冲洗及放空设施

2.2.6压力式比例混合配套泡沫罐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液储罐满足设计要求的同时,单罐容积不应大于1Om3

2.2.7采用环泵式比例混合器备用泵

采用环泵式比例混合器时,应设有不少于1个的备用量,应并联安装在系统上,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2.2.8管线式比例混合器的安装位置

管线式比例混合器应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或串接在消防水带上,并应靠近储罐或防护区,其吸液口与泡沫液储罐或泡沫液桶的高度不得大于1.0m

2.3 泡沫泵房

2.3.1泡沫泵站的设置

a) 严禁将泡沫站设置在防火堤内、围堰内、泡沫灭火系统保护区或其他火灾及爆炸危险区域内;

b) 采用环泵式比例混合器的泡沫消防泵站不应与生活水泵合用供水、储水设施;当与生产水泵合用供水、储水设施时,,应进行过泡沫污染后果的评估;

c) 泡沫消防泵站与被保护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或装置的距离不宜小于30m,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对像的时间不大于5min;

d) 当泡沫消防泵站与被保护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或装置的距离为30m~50m时,泡沫消防泵站的门、窗不宜朝向保护对象;

e) 当泡沫泵站靠近防火堤设置时,其与各甲、乙、内类液体储罐罐壁的间距应大于20m,且应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f) 当泡沫站设置在室内时,其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3.1泡沫泵站的动力源 a) 一级电力负荷的电源;

b) 二级电力负荷的电源,同时设置作备用动力的柴油机; c) 全部采用柴油机;

d) 不设置备用泵的泡沫消防泵站,可不设置备用动力

2.3.2出口管道

泡沫水泵、泡沫混合液泵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压力表、单向阀和带控制阀的回流管

2.3.3泡沫泵外观、工作压力及仪表显示

泡沫液泵应在明显位置上作出清晰永久性标示,标示中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流量、工作压力、生产企业名称或商标等基本参数;工作压力和流量应与比例混合装置的工作压力范围和流量范围相适应,正常运转,其控制柜仪表、指示灯、控制按钮和标识应完好

2.3.4泡沫液备用泵

泡沫液泵的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规格型号应与工作泵相同,且工作泵故障时应能自动与手动切换到备用泵

2.3.5泡沫水泵吸水管

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应采用自灌引水启动。每组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时,其余的吸水管应能通过全部用水量

2.3.6设备和组建的外观

设施设备的各紧固件应无松动;泡沫液储罐、泡沫泵、阀门、管道、泡沫栓、泡沫炮和泡沫产生器等设施设备及附件应完好无损、无锈蚀;设备、管道应无泄漏现象;各阀门启闭应

2.4 阀门和管道

2.4.1管道流向指示

泡沫管道及其分支、设备进出口处和装置边界处应涂刷流向箭头

2.4.2控制阀门标志

泡沫灭火系统中所用的控制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泡沫管道应采用不锈钢管

2.4.3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管道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水与泡沫混合液及泡沫管道应采用钢管,且管道外壁应进行防腐处理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