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兼职权益的劳动法保护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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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兼职权益的劳动法保护探索

作者:李雅茜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3年第13期

【摘 要】随着高校学生在外兼职成为常事,其合法权益屡遭侵犯的事实已经不容我们回避。因此,文章从劳动法的角度探讨维护高校学生兼职权益的原因及措施,以图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最大程度地保障其合法权益。 【关键词】高校学生;兼职;劳动法

早在2007年,广州《新快报》就曝光了麦当劳等洋快餐支付兼职员工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小时标准的事件,上海市劳动监察大队在对麦当劳、肯德基的调查中也发现,多达61%的从业人员无法得到保护,其中主要包括48%的在校大学生。这些事实告诉我们:大学生兼职权益受侵犯已不是个案,保障兼职学生的合法权益已刻不容缓。 一、高校学生兼职权益受侵害的现状分析

“兼职”一词在目前有关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定义,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动词和名词两种词性,含义为在本职之外兼任其他职务。由于学生的本职是学习,所以高校学生自行外出寻找用人单位,并通过向其提供有偿劳动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行为,本文称之为兼职。 近年来,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大及学费的提高,出于掌握就业所需的实践经验及维持基本生活等原因,很多高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兼职。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兼职道路并不是大家所期盼的那样一路平坦。 (一)高校学生兼职的现状分析

据近几年有关部门、机构及相关人员通过对全国部分省市的部分高校随机抽取的数万名学生进行的问卷调查,与对部分有过特殊兼职经历学生的个别访谈,以及对若干中介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实地走访,我国超过半数的在校大学生从事兼职或曾经从事过兼职,如表1。而且大学生兼职的比例基本与当地的经济发达程度紧密关联,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如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广州、深圳等地,大学生的兼职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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