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登记号 不填写
项目序号 不填写 务请下载2016年12月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填写 如打印时出现文字大小参差不齐现象,请在字库中添加华文中宋字体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 请 书
项 目 类 别 填重点项目(一般、青年、一般自选、青年自选) 学 科 分 类 课 题 名 称
填一级学科名称
(交叉的选择主要相近学科)
表述须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字
项 目 负 责 人 本人姓名,中间不空格;不用笔名 负责人所在单位
**大学(不要填写院系,中间不空格)
填 表 日 期 2014年 2 月 * 日(与承诺签名页一致)
操作注意: ①填写时删除原封面的横线,输入汉字并使用下划线,以免横线间断
②注意美观,横线两端对齐,文字居中排列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3年12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课题负责人(签章)本人手签(7份,不要漏签)
2017年 2 月 * 日 (不要早于封面时间)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请用计算机如实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二、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请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数据表》的填写和录入请参阅《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申请书报送一式
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原则上要求统一
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各省(区、市)报送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在京部属高等院校报送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报送本院科研局,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报送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邮政编码:100806。
(注:请报送7套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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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数 据 表》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认真如实填写。填表所用代码以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
二、表中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即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相应的中文名称。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项的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四、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青年项目须填写第一推荐人和第二推荐人两栏。
五、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主 题 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 “重点项目” 填“A”,选“一般项目” 填“B”,选“青年项目”填“C”等。申请青年项目请注意申报人的条件。
学科分类——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内填二级学科名称。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的课题,填写为主的学科分类代码。
所在省市——按代码表规定填写。地方军队院校不按属地填写,一律填写“军队系统”。 所属系统——以代码表上规定的七类为准,只能选择某一系统。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不能填成“北京师大哲学系”或“北师大哲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不能填成“中国社会科学院数技经所”或“中国社科院数技经所”,“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不能填为“北京市委党校”等。
通讯地址——按所列4个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选报1项或2项。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选“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申请数额可参考本年度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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