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领导学第一次形考任务指南[1]

行政领导学第一次形考任务指南

一、任务总体要求

考核发布时间:需要学生在学完教材前三章之后完成本次考核。考核发布时间是在第六周。 考核完成时间:布置作业后一周内。

考核内容:请联系实际讨论现阶段领导权力腐败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考核形式:小组研讨。小组人数为4-6人,一周内随时发帖,有效帖子每人不少于15个,要求每一位学生都要提交讨论提纲,提纲需要包括以下内容:个人的讨论提纲、联系实际的例子以及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教师根据每一位学生的讨论提纲以及小组讨论的发言给每一位学生评分,评分时,教师对质量较好的帖子可酌情加分。

任务查阅及提交:http://xk.open.edu.cn

二、任务完成程序

(一)自选案例

每位学生在互联网上查找确定一篇与权力腐败特征及趋势相关的案例文章(案例文章要求:涉及案例为近五年内发生事件,字数800-1500字为宜,案例体现了权力腐败的某一点或某几点特征及趋势)。辅导教师或小组长在论坛中发新帖“自选案例展示”,小组成员在其后回帖展示自己选择的案例文章。

案例材料收集:①网络搜索引擎;②网上图书馆(http://lib.shtvu.edu.cn),点击“VPN校外访问系统”图标,进入后用网上课堂的用户名与密码登陆。第一次使用VPN校外访问系统浏览器会自动安装浏览插件(如弹出插件安装询问点击“是”)。

(二)小组案例讨论

小组从小组成员自选案例中优选本组的讨论案例。小组长在论坛中发新帖“小组案例讨论”,小组成员在其后回帖围绕本组讨论案例进行讨论,有效帖子每人不少于15个。

(三)讨论报告提交

小组长在论坛中发新帖“讨论报告提交”,每位小组成员回帖提交本人的讨论报告(文本框、带格式word附件文档各一份,word文档排版格式要求见《行政领导学形考任务文档基本规范》),并点击“回帖”。回帖成功之后再点击一次“提交任务”并点击弹出框的确定按钮。如需修改自己的发言可点击“编辑”。

案例讨论报告正文字数为1000-1200字,包括三部分,每部分的字数350字左右,各部分小标题及内容如下:

一、案例概述(案例缩写,小组成员内容相同);

二、个人思考(个人参加小组讨论的主要思考内容,小组成员内容不同); 三、讨论总结(小组讨论情况总结,小组成员内容相同)。

图1 小组讨论主题帖截图

三、案例讨论报告样文

关于杨世洪在任职期间腐败问题的案例讨论报告

一、案例概述

2005年6月3日,原武汉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世洪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在湖北省黄石市一审宣判,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世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30万元;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袁明藻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70万元;对两被告人全部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杨世洪曾历任武汉市江岸区区长、区委书记,武汉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袁明藻曾先后任江岸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副区长、助理巡视员等职。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4月至1999年11月间,杨世洪伙同袁明藻共同贪污公款人民币368.96万元,杨世洪分得184.38万元,袁明藻分得184.58万元。1994年至2003年间,杨世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12.5万元、美元10.1万元、港币1万元、价值人民币51.18万元的住房两套,袁明藻收受贿赂人民币77万元、美元6000元。1996年,杨世洪、袁明藻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人民币100万元。

二、个人思考

第一,权力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以权谋私。 第二,权力腐败的主要内容为寻租和造租。 第三,权力腐败的主客体趋势向的法人化与集团化。 第四,权力腐败的范围扩大程度加深。 第五,权力腐败的新形势不断涌现。

本样文的各点展开略,需任选3-4点展开分析 三、讨论总结

通过对本案例的讨论,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权力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以权谋私、权力腐败的主要内容为寻租和造租、权力腐败的主客体趋势向的法人化与集团化、权力腐败的范围正不断扩大程度、权力腐败的正不断加深、权力腐败的新形势不断涌现。

法纪是每位公民、每位领导者都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违纪违法者必会受到追究。杨世洪等人对党纪国法明知故犯,明明知道有纪律、有规定、不能做的事情也在干,千方百计摆脱纪律和法规的约束。他们忽视了国家法律的存在,为了个人以及小集团的私利,滥用职权,致国家以及民众的利益于不顾,严重的败坏了社会的风气。他们的行为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他们的行为对党、国家与社会的发展都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对权力腐败进行制约必须要靠权力制约机制、道德制约机制和权利制约机制。由于腐败的本质是没有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从而违背人民意志的行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就必须保证权力按照人民的意志来行使,其根本出路就在于提高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化水平,把《宪法》规定的公民各项民主权利,通过各种具体法律的形式加以保证。正如邓小平同志所强调的,“要制订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从而健全中国的各项法律制度,使中国广大人民过上幸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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