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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环节流程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4-21 13:36:56 阅读:312 次
企业设立环节流程:
(一)企业名称登记
1、在“办公室”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携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离开办公室。
3、进入“工商局”,(系统判断是否进入正确,一般都应到“区工商分局”)。到“企业登记窗口”提交资料。合格者(资料填写正确、携带资料正确、名称符合要求)获得盖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到“北京市工商局”的条件: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典当、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期货经纪、旧机动车经纪、因私出入境中介、境外就业中介、人才中介、征信、商标代理、登记注册代理机构;
首都机场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内设立的企业;
(二)前置审批
1、在办公室填写《前置审批申请书》
2、携带4份资料:《前置审批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3、到“前置审批部门” 申请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交费后(点击交费按钮)获得《前置审批许可证》。
(三)验资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不验资。 1、填写《开户申请书》(以工商银行为例)。
2、在企业内带上3个《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开户申请书》。 3、在银行存款,取得企业注册资本(金)入资专用存款帐户余额通知书、开户许可证。 3、到会计师事务所索取询证函。
4、到银行提交询证函,取得银行询证函回函
5、返回会计师事务所,交费(点击交费图标)后取得《验资报告》。
(四)领取营业执照 1、在办公室填写申请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合伙企业:《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协议》、《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带上申请所需资料
1)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不变,取消地区的下拉菜单,固定为“郴州市”)。有限责任公司还需填写《公司章程》,合伙企业还需填写《合伙企业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携带10份文件: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前置审批许可证》,股东主体资格证明,验资报告,法人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合伙企业携带10份文件: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协议》,《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前置审批许可证》,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 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法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个人独资企业携带7份文件: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前
置审批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个体工商户填写携带6份文件: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前置审批许可证书》,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法人身份证(原件)。
学生可选择带上《毕业证书》和《报到证》
提示: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出具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个人身份证,以及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在《报到证》上注明登记注册时间、加盖登记机关印章后退回本人,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后注明:“(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交上述规定的有关费用。
3、进入工商局,到企业登记窗口(系统判断是否进入正确),提交资料合格者获得《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4、再次到工商局交费后(交费窗口),得到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程序在已办理证件中和证件及证明中添加相应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刻制公章
1、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到指定刻字公司刻制公章
3、交费后获得刻制公章通知书和公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在办公室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章、 法人身份证(原件)。 2、到工商局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3、交费后(交费窗口)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