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系列佣金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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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房地产销售系列佣金分配制度 制订部门:财务部 编 号:ZC-CW-A-01 审 批: 文件类别:A类管理制度 制订日期:2009年03月10日 版 次:01 实施日期:2009年01月01日 1.0、总则

1.1、为确保执行团队工作全程在系统管理、动态控制、高效执行的状态下运营,特制定本分配制度。

1.2、本分配制度适用于中成公司销售序列,含项目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助理以及置业顾问。

1.3、销售系列的佣金计提,其计算基数均为服务项目的销售额。

1.4、为确保各项目销售任务达成,销售经理以及置业顾问两个职位的计提佣金比例均和目标任务的达成率挂钩。

2.0、计提比例

2.1、计提比例构成

计提比例=基准比例+业绩考核比例。

其中基准比例为各职位对应的固定提成比例;业绩考核比例为浮动比例,视各职位月度目标任务的达成率而进行浮动。

2.2、佣金计算

置业顾问应提佣金=当月个人实现的销售总额×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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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主管应提佣金=当月个人实现的销售总额×计提比例 销售助理应提佣金=当月项目实现的总销售额×计提比例 销售经理应提佣金=当月项目实现的总销售额×计提比例

2.3、计提标准

2.3.1、各职位对应计提标准总表(表1)

人员 置业顾问 销售主管 销售助理 销售经理 基准提成比例 0.15%~0.27% 0.18%~0.3% 0.005% 0.035%~0.055% 业绩考核比例(浮动部分) 0.03% 无 无 0.05% 说明:置业顾问及销售经理均参与业绩考核,销售主管及销售助理每月按固定佣金比例计提,不参与业绩考核。

2.3.2、各职位对应计提标准细表(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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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考核比例(浮动部分) 人员 项目类别 基准比例 任务<50% 住宅A类 住宅B类 置业顾问 住宅C类 成都商业 异地商业 住宅A类 销售主管(含兼职助理工作之主管) 住宅B类 住宅C类 成都商业 异地商业 销售经理 A类 B类 C类 0.035% 0.045% 0.055% 0.035% 0.045% 0.055% 0.037% 0.047% 0.057% 0.04% 0.05% 0.06% 基本比例 任务<50% 0.15% 0.18% 0.22% 0.20% 0.27% 0.15% 0.18% 0.22% 0.20% 0.27% 50%≤任务<100% 0.17% 0.20% 0.24% 0.22% 0.29% 0.18% 0.21% 0.25% 0.23% 0.30% 50%≤任务<100% 任务≥100% 任务≥100% 0.18% 0.21% 0.25% 0.23% 0.30% 说明:

? 根据项目所处的区域位置、销售单价、物业类别、合同任务等因素,对公司现有项目

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住宅物业分设为A、B、C三个类别;商业则根据区域分设为成都商业(含大成都区域)以及异地商业两个类别。具体为: 住宅A类:悦城、英郡、萧邦、幸福彼岸; 住宅B类:时代花城;

住宅C类:龙郡、开云世家、爱尔楠岸。

? 不同类别的项目,佣金比例计提标准不同;业绩考核部分,对业绩完成的情况不同,

佣金计提标准也不同。

? 专职销售助理不参与销售,固定工资按照该职位标准发放;若由置业顾问兼职内业之

情况,给予每月400元的内业补贴,提成比例与销售主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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