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实施要点(共3个模板)

EPC项目实施要点(方案一)

1、勘察设计实施要点

(1)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和能力的勘察设计公司承担。

(2)勘察、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和工程的可施工性、可操作性及可维修性的要求。

(3)勘察、设计管理由勘察、设计经理负责,并适时组建项目勘察、设计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勘察、设计经理应接受项目经理和勘察、设计管理部门的双重领导。

(4)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勘察、设计应将采购纳入勘察、设计程序。

(5)勘察、设计计划在项目初始阶段由勘察、设计经理负责组织编制,经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评审后,由专业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6)勘察、设计计划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与要求、相关的质量规定和标准,同时应满足公司的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

(7)勘察、设计计划应明确项目费用控制指标、勘察、设计人工时指标和限额勘察、设计指标,并建立项目勘察、设计执行效果测量基准。

(8)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应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与工程勘察、采购、施工、试运行的进度协调,还应考虑勘察、设计工作的内部逻辑关系及资源分配、外部约束条件等。

(9)勘察、设计组应严格执行已批准的勘察、设计计划,满足计划控制目标的要求。

(10)勘察、设计经理应组织对全部勘察、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经业主方确认后,由项目经理批准发表。

(11)勘察、设计组应建立勘察、设计协调程序,并按公司有关专业之间互提条件的规定,协调和控制各专业之间的接口关系。

(12)建立勘察、设计评审程序,并按计划进行勘察、设计评审,保持评审记录。勘察、设计详审必须讨论各专业勘察、设计优化工作。

(13)勘察、设计工作应按勘察、设计计划与采购、施工等进行有序的衔接并处理好接口关系。勘察、设计组应负责提供请购文件;在采购过程中进行技术评审和质量检验;进行可施工性分析并满足其要求。

(14)编制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以及试运行的需要。

(15)建立并严格控制勘察、设计变更程序。根据项目需要或业主方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程序处理勘察、设计变更。

(16)勘察、设计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注明其型号、规格、性能、数量等,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7)在施工前,应进行勘察、设计交底,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明确设计要求。

(18)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试运行及质保期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

务。

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后,应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报管理公司审查,管理公司初步审查通过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报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形成财政评审价。经财政评审价(含暂列金)的价格若高于本次施工招标控制价的,则应在不降低标准和改变方案的前提下10日历天内无条件完成优化设计后,再次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报管理公司审查,确保重新报审的金额在直至在本次施工招标控制价的。

2、采购实施要点

采购管理工作对整个工程的工期、质量和成本都有直接影响。而采购形式的多样、采购责任的众多以及采购业务接触面广、工作地点多等特点,更增加了采购管理工作的难度。

(1)项目采购人工时的预算和考核 ①准备期

在项目初始阶段,未形成完整的计划订单之前,项目采购计划员应根据以往项目的基础数据,编制项目人工时估算版并报项目采购经理审核。

②估算

当项目计划订单初步形成后,采购计划员按照采购人工时定额计算出各订单的计划人工时数,分类汇总形成完整的项目采购人工时进度计划表,上报采购经理审核。

③校准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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