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文件
审计发〔2011〕128号
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计算机审计方法 体系——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31号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中央企业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31号,经署领导同意,现予印发(纸质件另行成册)。
中央企业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依据《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基本规划——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14号》(审计发〔2008〕38号)的标准要求,并结合中央企业计算机审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大型企业集团总体分析方法、销售业务审计方法、采购业务审计方法、生产业务审计方法、固定资产审计方法、筹资业务审计方法、投资业务审计方法、职工薪酬业务审计方法、货币资金业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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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审计评价方法10类计算机审计方法。
本方法体系主要适用于大型企业集团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及财务收支审计。本公告审计方法体系不公开。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将依照本公告另行编制简本,在金审工程服务网站上主动公开。
本公告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孙中和 010—88317650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审计 计算机 公告 通知
署内分送:署领导,总经济师,办公厅、企业司、计算中心(4)。 审计署办公厅 2011年8月17日印发 (只发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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