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学习 认真总结
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善于学习 认真总结
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规范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减少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川安监2007 四川省生产经营危险作业目录(一)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作业: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安全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且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3.2 动火作业:在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的禁火区,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3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3.4 用电作业:接触电压超过36伏带电部分的作业或用操作工具、设备或装置在带电区域的作业。
3.5 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6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管道、容器、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人工挖孔桩作业或其他闭塞场所的作业。
4 职责
4.1 危险作业人员的职责:
4.1.1 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4.1.2 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4.1.3 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4.2 监护人的职责:
4.2.1 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2.2 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4.2.3 在发生危险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 4.2.4 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4.2.5 在监护作业过程中执行全过程监护,现场无监护人员不得作业。 4.3 安全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职责: 4.3.1 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4.3.2 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4.3.3 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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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审批人员的职责:
4.4.1 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4.4.2 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4.4.3 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作业现场主要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5.1.1 高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5.1.2 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 5.1.3 起重吊装作业;
5.1.4 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 5.1.5 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5.1.6 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 5.1.7 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 5.1.8 用电作业;
5.1.9 受限空间危险作业。 5.2 危险作业管理的原则
5.2.1 对危险作业实行“分级负责,控制重点,及时申报,措施到位”的原则,也就是对各类危险作业要实行公司级、部门级两级管理,并实行申报审批制。凡是危险作业,各部门必须按规定填报“危险作业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