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预防煤矿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
1.YB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mm,电压660v及以下)(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2.BKD9系列矿用隔爆型真空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3.采用DW80空气断路器的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4.3吨直流架线式井下矿用电机车(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5.8吨以上采用电阻调速的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6.7吨以上(含7吨)电阻调速架线式工矿电机车(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7.JTK型矿用提升机(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8.使用继电器结构原理的提升机电控装置(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9.6DA多级泵(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
10.ZH15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2013年6月底后禁止使用) 11.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12.电动锚杆钻机(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13.支腿式电动凿岩机(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14.煤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15.干式混凝土喷射机(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16.钴酸锂离子蓄电池(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17.单体支柱放顶煤(不包括悬移和滑移支架放顶煤)开采工艺(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08〕4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各有关中央企业:
为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淘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工艺,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
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目录(第二批)》(详见附件),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各煤矿企 业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附件: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
1.QC8、QC10、QC12系列电磁起动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2.采用CJ8、CJ10系列接触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3.采用JR0,JR9,JR14,JR15,JR16-A、B、C、D系列热继电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 动器和综合保护装置(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4.采用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5.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型刀开关(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6.GL动圈式反时限过流继电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7.KSJ、KSJL系列变压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8.油断路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http://www.51wendang.comD型绞车电控(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0.非本质安全电话机(包括普通电话机和矿用隔爆磁石电话机和矿用隔爆磁石电话机, 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11.非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12.单缸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13.JKA型矿井提升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4.KJ型矿井提升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5.XKT型矿井提升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6.水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