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增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三师51团2018年扶贫项目高效节水工程

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编写:张成

审核:魏忠胜

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市分公司

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1.1 总则

(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

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无身伤亡事故。 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无重大交通事故。 无重大火灾、洪水事故。 杜绝重伤事故。 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2)本细则编制依据:

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 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和要求。 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监理合同文件。

(3)监理单位对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职责

协助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承建单位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当承建单位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建设单位下令进行停工整改。 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1.2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

(1)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安全管理的最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2)在监理部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长分管一块、

专职、兼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承建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承建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施工安全的领导工作。设置安全科或专职安全员,负责具体安全管理业务。在施工基层,如施工队或施工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同时,用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施工活动中应承担的安全职责,做到安全生产事事有人负责,并使责任制落在实处。

(3)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坚决防止一般化、口号化。措施的制定要针对工程特点可能给施工造成的危害、针对工程特点可能给安全带来不利影响、针对各种施工机械、电气设备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影响、针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等可能给施工带来不安全影响、针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等,要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在实施中严密监控,将可能影响安全的因素排除到最低限度。

(4)督促承建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工程技术交底。 (5)检查并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建设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工程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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