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采区溜煤上山作业规程

安全因素(隐患),要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行车。

4.开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接近弯道巷道口注意要缓慢前行,开始开车、停车、掉车,前方有障碍物或坡度较大的地方,都必须发出警号,严禁低头开车。

第十节 机电管理措施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做到谁停电谁送电,严禁代传口信停送电。

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3.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4.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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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掘进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下列规定:

1)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水平差相适应;

2)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3)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7.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工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缆吊挂必须用电缆钩;

2)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推车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手推车高度以下或地面;

3)电缆钩的悬挂间距不得超过3m。

8.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体。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铺设时,必须铺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9.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其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2)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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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子进行连接。

10.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11.电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对其作业地点的甲烷进行不间断的监测,如有报警现象(甲烷报警点为1.0%)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12.井下停电检查时,必须要有经过审批的申请报告,并且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牌,检修时,严格遵守停电、验电、放电等步骤,严禁违章作业。

13.井下电网进行保护接地。当设备的绝缘损坏,设备外壳带电时,通过接地线将所有带电流导入地下,防止人身触及带电设备外壳而造成触电事故。

14. 在高、低压供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停止供电系统漏电造成人身触电和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

15. 井下开关控制设备装设短路及过流保护装置。 16. 对于接触机会非常多的电气设备采用底压电。不超过127伏;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伏。

17. 井下电网必须有接地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 18. 井下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具备“MA”标志。

第十一节 材料入井及运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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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作业人员要听从跟班人员(指定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相互之间协调配合,保证各种材料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做到不丢失。

3.材料要归类堆放在指定地点,由本单位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或装车运走。

4.材料装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装载合格,不超高超宽。车辆要完好无损,禁止用损坏的矿车装运物料。

5.井下装运材料时,要使用叉架子车装运。所用的架子车各部件要完好无损。

6.在地面绞车转运锚网、铁管等材料之前,施工人员要准备好足够的粗铁丝(8)和棕绳,要用铁丝或棕绳将材料整体捆绑牢固,并用棕绳网将两端包裹严实,与架子车拴牢,防止在轨道运行时,材料从车内窜出。

7.上、下山运送锚网、铁管及其他材料时,必须使用材料车且固定牢固,防止材料散落。启钩前,要与绞车司机联系好,确保开车平稳。

8、绞车启动前,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地点,不得逗留或跟车上下。下方人员未撤离,绞车禁止运行、提升。

第十二节 其它

1.若支护设计、巷道断面进行更改,另行编制补充措施。 2.在掘进中,遇地质构造采用正常施工方案难以通过时,施工班组要及时向上级反映,组织现场分析,制定施工方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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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专项措施。

第六章 避灾路线

施工地点发生险情后,现场人员由安全出口直接撤离至+1644m主平硐地面。

本作业规程解释权归安全技术办;并由矿长、总工程师、各分管副矿长、调度室主任及安全、生产、机电各科室经会审签署后执行。

附图:巷道布置图;避灾路线图;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 巷道断面图、爆破图表;

华珍煤矿技术办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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