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款及预付工程款扣除情况。
b、项目管理部负责审核每月工程结算,审查是否在预算控制范围内。 c、项目管理部合同预算组负责将审定的完成工程投资进度款登入台账。 ⑨工程预付款
a、工程预付款应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日期、款额支付,一般为工程合同投资的10-15%。
b、工程预付款应于工程进展到一定时期开始扣还,一般是在己付的工程进度款的总额达至工程合同投资的60%的月份起开始扣还,并于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前三个月扣清。
⑩月支付工程款
a、合同内项目的月工程进度款,由承包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和代建方签认的工程量核算后申请支付;
合同外项目付款,经过协商后也可在支付月工程进度款时同时支付,如近一时期由于设计变更、材料调价、计时工、以及承包单位提出后经过核准的费用索赔款等应向承包单位支付的工程款。
11竣工结算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己分别在竣工移交文件上签字后,承包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进行竣工结算。承包单位提出的竣工结算文件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代建方签认。其内容包括:
a、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b、竣工图按规定绘制完毕并经项目管理部(监理)审核通过。 c、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结算的资料内容: d、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e、单位工程竣工图,及完整的按相关规范规定的内业资料。 f、施工现场签证认可单及会议纪要; g、工程变更通知单;
h、材料清单和领料单(复印件); i、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j、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12保修保留金(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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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保证承包单位于工程质量保修期仍能履行合同,在施工合同中可规定于每月支付工程款时,或最后几个月支付工程款时扣留一部分款额作为保修保留金。一般保修保留金的总额不超过工程合同投资的5%。
b、工程预付款、月支付工程款、合同外项目付款及竣工结算款的支付,承包单位应按施工合同有关款的规定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并按工程的实际进度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附必要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由代建方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予以支付。
c、保修保留金的退还
d、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承包单位完成保修任务,经监理单位、代建方验收合格并签发“保修完成证书”后,代建方将保修保留金退还给承包单位。
e、代建方应建立工程款支付的统计台帐,每月(季、年)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3)事后控制
1)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并与监理单位、承包单位进行协商与协议,取得一致意见后,向代建方申报并由代建方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后,予以支付。
2)处理好与承包单位之间的索赔事宜,以及其它双方之间尚未解决的经济问题。 (4)计价程序
为了适应项目管理、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的要求,本项目的计价将分为8个阶段如框图所示。
项目前期阶段 → 投资估算 ↓ ↓
初步设计阶段 → 设计总概算
↓ ↓
施工图阶段 → 工程预算+其它费
↓ ↓
招投标阶段 → 合同造价+其它费(全部或部分)
↓ ↓
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