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东莞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调查处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食物中毒事故的分级

(一)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死亡人数1人以上;中毒人数50人(包括50人)以上;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会议或活动期间的食物中毒。

(二)较大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30-49人(包括30人)。 (三)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30人。 二、应急组织及人员

(一)领导小组:食物中毒事故应急调查处理工作在中心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中心主任刘志权同志为总指挥,中心副主任李月欢同志为副总指挥。

(二)现场调查处理小组:负责全市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食物中毒事故的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及中毒原因的确认,由公共卫生监测科专业人员组成。

(三)应急检验小组: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检验工作,由检验科专业人员组成。

(四)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对食物中毒事故全程的后勤支援工作,由综合事务科人员组成。

三、常备期 (一)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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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本地区饮食习惯、环境特点及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制定适合本地区食物中毒预防和控制特点的食物中毒调查处理方案,定期对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的应急反应能力进行演练,以提高对食物中毒暴发事件的控制水平,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预防和控制制度,有计划地开展流行病学监测、病原学检测,尤其是加强对高危性食品的监测,提高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预防、预报能力,降低食物中毒发病率。

3、认真落实报告制度,做好法定报告人的食物中毒报告管理和培训工作,做好食物中毒报告和信息交流。

(二)人员准备与培训

1、建立由流行病学、病原微生物、分析化学、卫生毒理学等不同专业技术领域人员组成的常设专家库。

2、重视对人员的培训,提高对食物中毒的诊断、控制和检验水平,降低患病率和病死率。

3、落实人员责任制和紧急事件值班制,确保发生突发食物中毒事件时,专业技术人员能立即参加调查处理。食物中毒应急现场调查处理小组分成三个小组(每小组约4人),每个小组值班两周,三组轮流进行。同样公卫科负责人每人值班两周,轮流进行。

4、一般食物中毒事故原则由值班小组调查处理完成,30人以上的较大食物中毒事故由值班小组和待值班小组共同调查处理,50人以上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由全科人员共同调查处理。

5、疑似较大食物中毒以上的事故,公卫科负责人须到现场组织协调。

6、到达现场前,参与调查处理的人员应落实分工,原则上2人到现场,其中1人主要负责开展卫生学调查和食物采样工作,另1人主要负责对中毒单位的疑似中毒病人和病例对照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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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2人分别到医院或中毒单位对疑似中毒病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医院诊疗资料和检验报告,并分别负责采集所调查疑似病人的粪便(10人以下原则全部采集,10人以上原则采集10份以上)、呕吐物及可疑中毒食物样品;同时还落实人员书写食物中毒调查报告。

(三)物资储备

1、应急检验小组做好随时接收和检验中毒样品的准备。 2、保障充足的食物中毒预防与控制的经费,并合理安排使用。 3、应急后勤保障小组储备充足的物资,并不断更新和补充,包括:

(1)调查和控制所需要的交通、通讯、调查和采样的常备用品,如采样工具、样品容器、防护用品、调查用表、快速检验设备、取证工具和参考资料。

(2)食物中毒抢救所需的常备物品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常用的食物中毒诊断试剂(包括各类化学及生物标准品、诊断试剂盒)、特效治疗药物(抗毒素等解毒药)。

(四)食物中毒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针对本地区食物中毒的发病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编制适合不同人群的食物中毒预防科普读物(如科普杂志、手册及宣传画等),向群众宣传食品卫生知识,加强群众预防食物中毒的自觉性,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做好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食品卫生的总体水平。

四、接报期

现场调查处理小组在接到上级关于调查食物中毒事件的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首先通过电话询问、核实,登记食物中毒的发生情况,登记内容应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点、时间、波及的范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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