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项目名称:***************************位于海阳旅游度假区东京路东、凤阳路北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受托估价单位:***************************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天陆新地评(2011)第1号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关键词:烟台海阳市;
抵押贷款;
***************************; 2011年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第一部分 总述
一、估价项目名称:
***************************位于海阳旅游度假区东京路东、凤阳路北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 三、受托估价方:
受托估价机构:*************************** 机构地址:烟台市解放路166号 估价注册机构:山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注册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四、估价目的
委托估价方因融资需要,拟以估价对象设定土地抵押权,我公司受托对上述估价对象的使用价格进行评估,为抵押双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提供客观、公正、合理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五、估价依据
一、估价依据
(一)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
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按国家标准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95号
(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通知文件 1、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海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海阳市统计年鉴》 4、《海阳市土地资源》
5、《关于公布海阳市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海政发[2007]47号) (三)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估价人员掌握和收集的有关影响地价因素资料等。
六、估价基准日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七、估价日期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八、地价定义
在本次估价基准日,估价对象作为出让国有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属于***************************,未设置他项权利。此次评估我们按实际权利状况来设定估价对象权利状况,即出让用地、无他项权利限制。
估价对象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海国用(2011)第4002号)中登记的用途为商住用地。此次评估我们根据合法性原则,按估价对象登记用途商住用地设定估价对象用途。
据《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宗土地作为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商业2050年6月29日、住宅2080年6月29日,至估价基准日,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