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保利公司章程大纲_定稿

英属维尔京群岛地区

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以下简称”法案”)

宝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大纲

、名称

公司名称为宝利国际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本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事处

本公司之首个注册办事处位于海外管理公司信托(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责任公司之办事处,其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托拉岛路得镇海外管理公司会所,信箱( , . , , , )。 、注册代理人

本公司之首任注册代理人为海外管理公司信托(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责任公司,其地址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托托拉岛路得镇海外管理公司会所,信箱( , . , , , )。 、能力和权限

根据下文之第条,公司成立之目的不受限制,本公司完全有权从事任何《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该法不时修订之条例,或英属维尔京群岛任何其他法律未禁止之目的。 、公司业务之限制

根据法案之第()条之规定,公司业务和活动仅限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现行有效法律不禁止之任何业务或活动。 、 股份数量及类别

公司有权发行单一类别最多股的普通股份,每股面值美元。 、货币

公司股份以美利坚合众国之货币发行。 、零星股份

公司可发行零星股份。任一零星股份均具备与其相应同一类别和系列股票的同等债务、诉讼时限、优先权、特权、资格、限制、权利及其他属性。 、股份的授权、权力和优先权

公司每份股份均赋予股份持有人以下权利: ()在公司股东大会或任何股东决议案之投票权; ()平等享有本公司支付相应股息之权利;以及 ()平等享有在本公司清算时分配公司剩余资产之权利。

依据本章程条款之第项规定,董事可通过董事决议酌情赎回、购买或以其他方

式获得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 、权利变更

无论公司是否正被清算,对于上述第条所规定的股份权利之变更,需经该类别已发行股票至少百分之五十股票持有人之书面同意或由该类别已发行股票至少百分之五十股票持有人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加以变更。 、不受同类别股票发行影响的权利

已发行的具有优先权或其他权利的任何类别的股票,其持有人被赋予的权利,除非该类别股票发行条款中另有明示规定,不得因另行创制或发行其他同类别股票而被视为变更。 、记名股票

本公司仅发行记名股票。

本公司无权发行不记名股票、无权将记名股票更改为无记名股票或以记名股票交换无记名股票。 、章程大纲及细则的修订

依据第条规定,经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公司可以修改章程大纲及细则,但董事会决议不可对下列情况进行修订:

()为限制股东权利或权力而修订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

()为达到通过某项股东决议之目的变更股东比例而修订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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