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洛阳师范学院第十三届“蜡烛的风采”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关于举办洛阳师范学院第十三届“蜡烛的风采”

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的

通 知

为了进一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积极倡导和谐文明、健康向上的时代新风,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刻苦学习、生动活泼、奋发进取、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大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我校于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4月15日举办洛阳师范学院第十三届“蜡烛的风采”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届艺术节以“倡树时代新风,建设和谐校园”为目标,紧密围绕河南省第十四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融科技、文化、艺术于一体,寓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于其中,倡导和建设有利于我校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我校校园文化活动繁荣和发展,加强我校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二、组织要求

1.为更好地做好本次艺术节的各项工作,学校成立洛阳师范学院第十三届“蜡烛的风采” 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指导委员会,由校主管领导任主任,团委、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等单位负责人为委员,办公室设在校团委。校内各承办单位、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协调,统筹安排,认真谋划,积极发动,

扩大宣传,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2.各个项目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组织”的原则,由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活动准备、作品选拔、组织评选和开展活动等各项事宜。承办单位要对活动筹备工作拟定工作计划,报请洛阳师范学院第十三届“蜡烛的风采”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指导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各承办院系应主动接受主办单位对筹备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院系要借助各种手段广泛地进行宣传,让师生了解,提高学生对活动意义的认识,吸引青年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到活动中。

三、主要内容

本届艺术节,重点在基层,面向全校学生,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化艺术活动,体现群众性和广泛性。为了加强对全校活动的示范引导,本次艺术节将组织以下集中性活动:

1.校园歌手大赛(方案附后)

2.校园书法、篆刻、摄影、美术作品大赛(方案附后) 3.校园街舞大赛(方案附后) 4.校园健身健美操大赛(方案附后) 5.校园短剧曲艺大赛(方案附后) 6.校园舞蹈大赛(方案附后) 7.校园动画大赛(方案附后) 8.校园征文大赛(方案附后)

9.校园器乐大赛(方案附后) 10.校园漫画大赛(方案附后) 11.校园主持人大赛(方案附后) 四、评比表彰

本届艺术节将设立组织奖和单项奖,评选工作将由聘请的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定,由校团委统一进行表彰。

五、其他事宜

1.艺术节全校集中活动项目由各院系自愿申请承办,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项目参赛。

2.全校集中活动项目的参赛学生应为本校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

3.参赛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作者须同意洛阳师范学院第十三届“蜡烛的风采”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国内以任何方式对自己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办公室将参赛作品汇集成册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展示传播,作者不存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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