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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九十九条 道路交通用地指标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为1006.9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78%,人均16.78平方米。

第一百条 道路交通发展目标

优化交通网络布局,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效率,快速集散城市中心的交通流量,并通过完善整体道路系统来加强各功能组团的联系。在增加交通供应的同时,必须加强交通管理,优化交通结构,以此建立一个高效、便捷、安全、多方式交通相协调的城市交通系统。

第一节 对外交通规划

第一百零一条 航空

规划对保山云瑞机场跑道及配套设施进行改扩建,提升机场客、货运能力;机场飞行跑道等级为4C级,规划建议保山机场远景搬迁。 第一百零二条 铁路场站

规划大瑞铁路沿太保山脚从中心城区西部通过,在老城组团西北侧设置保山火车客运站。 第一百零三条 公路

规划将大保高速城区段东移至东山脚下,设置金鸡、保山、小堡子、辛街四个出入口,与城市环路衔接。原大保高速城区段改造为城市快速路,原沙河路东段改造为城市快速路。规划天猴高速从中心城区南部通过,由昌宁至辛街与大保高速立交互通,设置保山南互通。

规划国道320国道向东改线至东环路,与省道311、沙杨公路、沙丙公路、沙瓦公路一起作为中心城区主要的对外干线公路联系通道。 第一百零四条 公路客运枢纽规划

规划“一主两辅”的公路客运枢纽布局方案,“一主”为保山客运北站,选址位于大保快速路和保岫中路立交口的东南侧,主要承担保山跨省、市中长途旅客运输。“两辅”为保山客运南站和火车站客运站,其中保山客运南站迁至老城组团汉营路,主要承担市域范围内及周边地区旅客中短途运输;火车站客运站在保山火车站站前广场,主要是实现公路、铁路无缝换乘。

表 7-1 中心城区交通枢纽规划一览表 序号 区域 位置 用地面积(公顷) 等级 设施名城 备注 1 青华湖组大保快速路与保岫中路交叉口东南团 侧 3.90 一级 保山客运北站 保留扩建 2 老城组团 汉营路与正阳南路交叉口西北侧 7.16 二迁移扩级 保山客运南站 建 3 老城组团 西环路与北七路交叉口北侧 0.58 一保山火车站客运规划新级 站 建 第一百零五条 综合交通枢纽

规划结合保山火车站、火车站客运站打造1处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公路、铁路客运无缝换乘。

第二节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一百零六条 城市道路等级规划 1、主干路网系统

规划形成“两环、七纵、九横”的骨干路系统,其中骨干路系统由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构成。

(1)“两环”

快速路环:由北环路(北)、东环路(东)、大保快速路、沙河东快速路等形成高效的快速路交通环。

内环:由正阳北路、北七路、东城大道、保岫中路、保岫西路五条主干路形成内环线。 (2)“七纵”

分别是西环路、正阳北路-正阳南路、永昌路、东城大道、景区大道、青堡路、栗瑞大道。 (3)“九横”

自北向南分别是:北八路、北七路、海棠路、北四环路、象山路、保岫西路-保岫中路-保岫东路、南城大道、沙河路、云瑞大道。

规划中心城区快速路路网密度为0.6公里/平方公里,主干路路网密度为1.8公里/平方公里。

2、次干路系统

规划 “十九纵、十六横”的次干路系统,作为主干路的必要补充,并共同构成保山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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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主要路网系统。规划中心城区次干路路网密度为2.5公里/平方公里。

3、支路系统

规划支路道路网宜为方格网状,减少畸形交叉口。规划支路路网密度为3.5-4.0公里/平方公里。

保山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详见附表4 第一百零七条 慢行交通

以实现城市整体交通协调发展为目标,大力发展和提倡慢行交通,构筑“以人为本”的慢行交通系统;通过步行、非机动车与公交系统的紧密结合,达到引导“步行+公交” 、“自行车+公交”出行的目的,减少人车冲突,确保城市交通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 第一百零八条 公共交通规划 1、公交线网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由区间公交快线--普通公交线网组成的公交线网体系,建立“两级公交网络、两类公交模式”的公共客运系统,建设分层服务、多样化的公共客运服务系统。

两级公交网络:区间联系公交系统(中运量公交BRT和常规公交)以及组团内部公交系统(常规公交);

两类公交模式:即中运量公交和常规公交。 (1)区间公交快线

建立干线公交网,作为城市各个组团之间主要的公交联系方式。规划结合道路系统规划,共设置2-3条BRT干线公交走廊,联系各功能组团及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重大交通设施,并考虑与外围镇区的客运交通联系。

综合考虑居民出行需求合理设置BRT干线公交站点,站距控制在1-1.5公里。 (2)普通公交线网

普通公交线网规划为骨干系统的“补给”系统,依托城市次干道及支路布置。普通公交线网在组团内形成环网状结构,并与干线BRT公交网和其它对外交通枢纽等通过公交换乘枢纽及节点进行衔接和换乘,使全市公交系统形成完整的“快—普”公交网络。普通公交线网密度应达到2.5-3.5公里/平方公里,线路长度一般宜小于9公里,站距为0.3-0.5公里。

2、公交场站规划

(1)公交车场布局规划

规划公交场站总用地面积为12公顷。共设置5处公交场站,分别位于北四环路、保岫中路、青堡路、南城大道、北八路。

(2) 公交换乘设施规划

规划公交换乘设施分为两级:综合换乘枢纽和公交换乘节点。

规划有2处综合换乘枢纽,为市级综合交通换乘中心。规划共设置6处公交换乘节点,为公交快线系统与普通公交网的换乘节点。

表 7-2 公交换乘枢纽布局一览表

编号 性质 位置 换乘内容 1 公交换乘枢纽 保山火车站 铁路、公交快线、普通公交、P&R停车、长途客运 2 公交换乘枢纽 保山客运北站 长途客运、公交快线、普通公交、P&R停车、 3 公交换乘节点 保山客运南站 长途客运、公交快线、普通公交、P&R停车 4 公交换乘节点 保山云瑞机场 公交快线、普通公交、P&R停车、长途客运 5 公交换乘节点 市民服务中心 公交快线、普通公交、P&R停车、长途客运 6 公交换乘节点 青阳组团 公交快线、普通公交、P&R停车 7 公交换乘节点 万亩荷塘 普通公交、P&R停车、旅游车辆 8 公交换乘节点 云瑞组团 公交快线、普通公交、P&R停车 第一百零九条 停车规划

中心城区共需公共停车用地面积约为60万平方米。

规划结合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合理设置公共停车场,在火车站、公路客运站、公交枢纽、大型公建等周边应设置大型公共停车场,每处停车面积为3000—5000平方米。

城市中心区、商业区等以200—300米为服务半径设置公共停车场,城区其他部分采用300—500米为服务半径设置公共停车场。

第八章 中心城区绿地水系规划

第一百一十条 中心城区绿化规划指标

至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913.4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5.22%。其中公园绿地面积754.6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2.5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2.58平方米,城市绿地率为40%,绿化覆盖率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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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条 绿地系统总体结构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形成“一核、两带、六廊、八园”的布局结构。

一核:恢复位于城东的青华湖生态湖面,与其东侧的万亩荷塘相连,形成保山城市绿肺和景观核心。

两带:综合治理东河水体环境,结合两岸绿地景观设计,配合休闲娱乐设施建设,串联青华湖生态绿核和沿岸社区中心,形成东河生态景观带;依托大保快速路两侧绿带形成新老城区之间的防护绿化带。

六廊:结合中心城区水系规划,依托沙河路、南城大道、南排洪渠、北排洪渠、三台子河、惠通河形成六条绿化廊道。

八园:结合中心城区各组团景观资源和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设置八处市级综合公园。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园绿地规划

规划将公园绿地分为市级公园、组团级公园、社区公园三个等级。

市级公园:规划市级公园共八处,分别是位于老城组团的城北公园、人民公园、易罗池生态公园、汉庄古城遗址公园,位于东城组团的青华湖公园,位于云瑞组团的云瑞公园,位于青阳组团的青阳中央公园,位于小栗园组团的小栗园公园。

表 8-1 中心城区市级公园规划一览表

序号 所在组团 名称 面积(公顷) 位置 性质 1 老城组团 城北公园 4.32 北七路以北、正阳北路以东; 市级综合公园 2 老城组团 人民公园 8.27 正阳北路与北四环路交叉区域 市级广场公园 3 老城组团 易罗池生态公园 7.49 太保路以西,龙泉路以南, 市级综合公园 4 老城组团 汉庄古城遗址公园 18.47 汉营路以南,大保快速路以西, 市级遗址公园 5 云瑞组团 云瑞公园 6.07 云瑞南二路以北、云瑞中路以南, 市级综合公园 6 青华湖组团 青华湖公园 112.38 青华湖湖滨 市级湖滨公园 7 青阳组团 青阳中央公园 34.45 青堡路中段西侧 市级综合公园 8 小栗园组团 小栗园公园 8.93 栗瑞大道以东、小栗园西一路以西 市级综合公园 注:公园面积包括园内水域面积。

组团级公园:规划组团级公园20处,平均3万人设置一个组团级公园。

社区公园:在每个社区中心位置结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社区公园。在重要的公共场所,道路交叉口,标志性景观、重要建筑等处设置街头绿地,每处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每处服务半径为200—300米。

第一百一十三条 防护绿地规划

交通防护绿地:铁路线每侧规划宽20—50米绿化带;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市区外环路每侧规划宽20—30米绿化带;大保快速路东侧绿化带控制在100米,西侧控制在40米;东环路每侧绿化带控制在100米。

城市电力设施防护绿地:变电站周围的防护绿地宽度为15米,110KV的防护绿地宽度为20米,220KV的防护绿地宽度为40米,220KV以上等级按《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控制。

隔离防护绿地:污染性的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间防护绿地的宽度不低于20米。

东河两侧绿地控制在50米;老城区内结合原有河道形成5条东西向水系,滨河控制绿带宽度不小于10米。

规划水源防护绿地必须满足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四条 广场用地规划

广场规划结合中心城区整体的用地布局,主要布置在大型的商业中心、行政办公中心,文化设施、居住社区和交通枢纽区域。根据周边的设施的不同,分别承担不同的功能;中心城区主要的广场规划详细见下表。

表 8-2 中心城区广场规划一览表

序号 区域 位置 用地面积(公顷) 设施名城 备注 1 老城组团 西环路与北七路交叉口北侧 3.51 站前广场 规划新建 2 老城组团 北八路与正阳北路交叉口南侧 0.55 社区广场1 规划新建 3 老城组团 九龙路与北城路交叉口北侧 0.73 社区广场2 规划新建 4 老城组团 升阳路与九龙路交叉口东南侧 0.95 保岫社区广场 规划新建 5 老城组团 保岫西路与正阳南路交叉口西北侧 0.58 保岫广场 现状保留 6 老城组团 保岫西路与永昌路交叉口西北侧 0.28 商业广场 规划新建 7 老城组团 保岫西路与永昌路交叉口东北侧 0.57 保岫北广场 规划新建 8 老城组团 保岫西路与永昌路交叉口东南侧 0.47 保岫南广场 规划新建 9 老城组团 新桥路与永昌路交叉口东北侧 0.58 社区广场3 规划新建 10 老城组团 人民路与永昌路交叉口东侧 0.90 城南广场 规划新建 11 老城组团 隆阳路与正阳南路交叉口东南侧 2.61 三馆广场 现状保留 12 老城组团 新桥路与永昌路交叉口西北侧 0.67 永昌广场 现状扩建 13 老城组团 正阳南路与汉营路交叉口东南侧 0.21 社区广场4 规划新建 14 小栗园组团 小栗园西二路与小栗园南一路交叉口西南侧 1.07 小栗园广场 规划新建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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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用地面积号 区域 位置 (公顷) 设施名城 备注 15 青华湖组团 北四环路与东城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0.73 中央广场 规划新建 16 青华湖组团 北四环路与东城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0.76 中央广场 规划新建 17 青华湖组团 北四环路与青华湖路交叉口东南侧 0.43 文化广场 规划新建 18 青华湖组团 象山路与青华湖路交叉口东南侧 0.78 青华湖广场 规划新建 19 青阳组团 青堡路与保岫东路交叉口东南侧 0.87 青堡广场 规划新建 20 云瑞组团 云瑞南路与云瑞东路交叉口西北侧 1.89 云瑞广场 规划新建

第一百一十五条 河流水系规划

规划在保留城市现有河流水系的基础上,通过疏浚、整治、恢复等措施,形成布局广泛、相互贯通的“五湖、八河”的城市水系主体结构。

“五湖”分别是青华湖、万亩荷塘、龙王潭、易罗池和诸葛堰,其中青华湖和易罗池为城市景观湖,龙王潭、万亩荷塘和诸葛堰为城郊景观湖。

“八河”指综合整治城区八条河流水系,从北至南分别为东河、西大沟、三台子河、惠通河、北排洪渠、护城河-红花河、南排洪渠和大沙河。

第九章 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第一百一十六条 城市特色定位

城市总体特色定位为:文城交融,现永昌故郡之遗风;山水田城,塑保山都市之新貌;宜居宜游,展西部兰城之风采;万千气象,彰休闲之都之魅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城市景观规划策略 1、山地利用策略

结合山林景观资源,对保山坝区周边适宜建设的缓坡山地进行合理综合开发利用,形成依山就势,错落有致,动静结合的山地特色城镇。

2、山水营城策略

将东西山脉、田园风光、万亩荷塘、青华湖纳入到城市整体景观框架中,构建大格局的山水

田园城市,形成——东西双山拥平坝,一湖一塘依田园的山水田城的景观格局。 3、文化彰显策略 将太保山、易罗池、梨花坞等人文景观要素与城市相互耦合,通过城市建筑符号、雕塑、小品等元素继承和发扬永昌文化、哀牢文化、抗战文化、民族文化,体现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价值。 第一百一十八条 城市景观风貌构架 中心城区景观风貌构架由景观核心、景观节点、景观带、景观轴线和景观风貌区组成。 1、景观核心 恢复青华湖,突出水景,绿化景观,打造保山城市景观核心。 2、景观节点

中心城区景观节点包括四大类景观节点。即依托市民服务中心、老城传统商业中心、现代都市服务中心、南城休闲旅游服务中心形成核心景观节点;以城市主要对外联系道路入口、车站等形成门户景观节点;依托八处市级公园形成绿化景观节点;依托历史人文景点形成文化景观节点。

3、景观带

依托城北板桥坝区田园,城南汉庄坝区农田、城东万亩荷塘及其周边田园融会贯通形成环城田园风光带,体现“山水田园一幅画,城镇村落一体化”的发展理念。

4、景观轴线

中心城区景观轴线主要依托正阳路、保岫路等城市主干路,形成生态景观轴。

5、景观风貌区

中心城区形成传统风貌区、现代活力风貌区、休闲宜居风貌区和山地风貌区四大类型。空间上形成七个片区,分别为老城传统风貌区、现代活力风貌区、南城及城北休闲宜居风貌区、青阳山地职教风貌区、青阳山地产业风貌区和小栗园及云瑞山地生态宜居风貌区。

第十章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一百一十九条 保护原则 原真性原则;

整体保护与重点突出的原则; 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 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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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条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的重点历史文化名城:保山(省级)和腾冲(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腾冲和顺镇(国家级)、隆阳区板桥镇(省级)、隆阳区蒲缥镇(省级)、隆阳区金鸡乡(省级)和隆阳区水寨镇(省级),历史文化名村:隆阳区板桥镇板桥村、水寨村、施甸县姚关镇山邑村、腾冲县固东镇和平村、固东镇顺利村、和顺镇水碓村等,严格按照其专项保护规划,划定紫线范围,完善相关的保护内容,注重管理维护,同时规划强调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老城区风貌格局保护 1、核心保护区

核心保护区为以易罗池为中心的区域,面积约为28.36公顷。核心保护区一是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即文保单位本身,及其周围划出20-50米不等的保护地段;二是太保山森林公园主景区范围。核心保护区内所有建筑的本身与环境,均要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不得实施日常维护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及其它任何有损环境、观瞻的项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其它有关法令、法规所要求的程序进行,并保证满足消防要求。

2、建设控制区

建设控制区(一级)位于保山老城区西部,北起仁寿门、南至龙泉路、东至仁寿门街、西至太保山,面积约25.43公顷,建设高度不大于9米。建设控制区(二级)位于保山老城区西部,北起保岫西路南至龙泉路、东至太保路、西至仁寿门街,面积约11.21公顷,建筑高度不大于14米。建设控制区(三级)位于保山老城区西部,北起玉泉路、南至保岫西路、东至太保路、西至仁寿门,面积约14.47公顷,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建筑控制区为永昌古城的主要区域,区内集中了文笔塔、仁寿门、状元楼等历史文物遗迹和一定数量传统民居。区内应保持原有的空间格局、街巷河道网络等历史景观特征。严格控制新建、改建建筑的性质、高度、体量、色彩及形式,应体现历史风貌和地域特色。

3、风貌协调区

位于建设控制区以东,北至玉泉路、南至龙泉路、东至正阳路、西至太保路,面积约70公顷。该区内新建、改建建筑的性质、高度、体量、色彩及形式,应与历史风貌和地域特色相协调,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

第一百二十二条 紫线控制范围

老城区:主要以易罗池为中心的区域,面积约为28.36公顷(范围详见中心城区四线控制图)。 汉庄古城:汉庄古城址边界外扩100米做为紫线控制范围(范围详见中心城区四线控制图),面积约为21.33公顷。

板桥省级历史文化古镇:青龙街两侧区域(范围详见中心城区四线控制图),面积约为21.43公顷。

金鸡省级历史文化古镇:以黑沙河为界,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北为育德片区,包含不韦城遗址、新石器遗址和将台寺遗址;南为金鸡片区,总面积约为31.66公顷。 第一百二十三条 历史文物保护

对于2处国家级文保单位、2处省级文保单位、5处市级文保单位和23处县级文保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保护,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相关政府批复所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准,历史文物保护单位详见附表5。

第一百二十四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应当组织力量,加强对当地的历史沿革、风物特产、传统地名、环境风貌、民风民俗等口述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研究和保护利用。应根据多样化、真实性和物化性原则进行保护利用,并加强培育独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公用工程规划

第一百二十五条 给水工程规划

至2015年,中心城区需水量为9.8万吨/日,远期需水量为24万吨/日。

规划中心城区水源为北庙水库、易罗池水源以及大、小海坝水库,老鼠山水源作为备用水源。 规划新建2根DN1100北庙水库至永昌水厂原水管,新建2根DN600大、小海坝水库至永昌水厂原水管。规划保留一水厂(2万吨/日)、三水厂(3万吨/日);规划近期新建1座永昌给水厂,规模为5万吨/日,远期规模为15万吨/日,占地7公顷,水源为北庙水库以及大、小海坝水库。

规划新建1座再生水水厂,近期为2万吨/日,远期为4万吨/日,占地3.6公顷,水源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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