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版本号: 2018 A/0 撰写部门: 工程技术部 审核人: 附件数: 0 撰写人: 审核人: 密 级: 内部文件 审核人: 审批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及项目部。 第三条 术语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

一、工程技术部及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策划和培训教育工作(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并对相关落实活动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工程计划部负责办公区域卫生环境管理、办公区域

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项目部负责施工组织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劳务使用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四、采购部负责机电设备和生产物资的采购、使用、报废等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五、管理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验收、更换、报废)、保管和发放,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

六、工程技术部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落实。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五条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 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须符合安全规定有关要求。

第七条 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五牌一图)。

第八条 现场排水应进行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

疏通,保持流畅。

第九条 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第十条 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防护栏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标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

第十四条 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第十五条 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第四章 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设立安全教育档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第十七条 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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