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负 责 人: (签字) 填 表 人: (签字)

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二○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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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及要求

一、统计范围与对象 本表统计事业单位全部职工。 二、统计依据与分工

1.按照管理体制和管理权限,谁管理的人员谁负责统计;按照单位的隶属关系,对人员进行分系统分层次统计。

2.原则上由人员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负责统计。在两个以上单位兼职的,原则上按最高职务统计。负责统计填报的单位,要主动与兼职的单位联系,以防止重统漏统。

3.已到新单位任职,但其工资关系暂保留在原单位的人员,由其新任职单位按其新任职务进行统计。 三、报告期

表中数字统计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其中增加、减少和晋升等动态数字的统计起止时间为本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填报要求

1.各国有事业单位法人填报本表。

2.各填报单位在上报前要认真核对所有原始文件或材料,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3.各填报单位的表要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名,加盖公章。

五、本报表指标解释仅限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统计工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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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解释和逻辑关系式

一、人社统1号表 事业单位用人方式情况 (一)指标解释

1. 本单位编制总数:指编制管理部门核准的编制数。

2.本单位从业人员: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指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但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借调人员;本单位从业人员等于实有人员数与劳务(人事)派遣人员数之和。

3.实有人员数:指统计数字截止日,与本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的所有工作人员,含本单位正式在册人员和其他人员。 4.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指本单位在编人员和经上级部门批准超编配备的人员。实有人员数为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与其他人员数之和。 5. 其他人员:指与本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中除正式在册人员之外,长期或临时聘用的各类人员。 6.本年度新进人员:指本年度内,本单位新招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含编制内和编制外、吸收录用和聘用的各类人员。 7.劳务(人事)派遣人员: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本单位通过劳务(人事)派遣方式使用的所有人员。 8. 全额拨款:国家重点扶持、以社会效益为主、基本不具有创收能力、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9. 差额拨款:以社会效益为主、具有一定创收能力和市场开发前景、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 10. 经费自理:主要面向市场、创收能力强、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11. 已签订聘用合同:指统计数字截止日,在实有人员中本单位已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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