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LED专利联盟章程(精)

深 圳 市 LED 专 利 联 盟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团体的名称:中文为深圳市LED专利联盟ShenZhen LED Patent Alliance(以下简称“联盟”),英文为 (缩写为“szlpa”)。 二、联盟成立目的:随着我市LED产业外向型发展趋势,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已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协会拟联合国家专利技术深圳展示交易中心,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成立深圳市LED产业专利联盟,以期为联盟会员减少知识产权投入成本,搭建共享信息平台,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为我市LED产业提供专利技术领域方面的专业服务与咨询。

三、联盟的性质:联盟是由积极投身于LED产业,从事LED技术标准和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四、联盟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关于LED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为LED专利联盟会员提供优质知识产权平台服务。

五、联盟目标定位:搭建会员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降低海外知识产权风险。

第二章 业务范围

专利联盟提供的服务:联盟围绕国内外LED专利技术发展态势,建立与完善LED专利联盟各成员的保护策略,为联盟成员提供切实有

效的专业技术领域服务与咨询。协调联盟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提升联盟成员的专利竞争力。

1、搭建国内首家LED专利数据库,为企业技术查新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2、搭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每个会员一个账号,避免每个企业单独开

发,重复建设,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3、定期举办知识产权培训,更新国内外知识产权动态。

4、以联盟名义集体进行知识产权谈判,降低企业费用支出,包括同国内外

代理机构签订知识产权服务合同,同境外LED厂商诉讼谈判等。

5、根据联盟会员的需求,搭建其他共享信息平台,避免重复开发。

第三章 会 员

一、联盟吸纳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LED技术产品研发、制造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知识产权业务的企业成为联盟成员,享受联盟成员权利,承担联盟成员义务。联盟成员分为理事会会员和会员。

(一)理事会会员:

由联盟发起单位LED专利申请量前五名的成为第一届理事会会员;深圳市LED产业联合会,国家专利技术深圳展示交易中心(深圳市联创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第一届理事会会员。

(二)会员:

承认本章程,经理事会会员提名,提出申请,由理事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可成为会员。

二、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成为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本联盟章程; 2、 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3、 在LED产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4、 企业有知识产权业务需要。

5、 遵守联盟知识产权制度及其它规章制度; 6、 理事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申请成为理事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会员,提出申请并经理事会会员提名,经理事会会员2/3以上通过。

三、联盟成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经联盟成员提名。

(二)申请单位向秘书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加入联盟的书面申请;

2、申请单位的介绍材料和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LED专利业务情况介绍;

(三)秘书处审查申请资料,并将审查意见提交理事会。 (四) 理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

(五)由理事会向获批准的申请单位颁发联盟成员证书。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理事会会员的权利:

1、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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