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业
标准体系
(征求意见稿)
质量安全司
二00五年三月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业标准体系
一、标准体系的构成与表述
2003年1月2日,建设部制定了包括城市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筑三个部分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业标准包括在房屋建筑部分的体系当中。每部分体系分为三个层次,部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和专业标准。如下面的框图所示:
× ×
专 业 ——基础标准是指在某一专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基 础 第一层 标 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术语、符准 号、计量单位、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
的标准。如城市规划术语标准、建筑结构术语和符号标准等。
× × 专 业 通 用 标
——通用标准是指针对某一类标准化对象制定的 第二层 覆盖面较大的共性标准。它可作为制订专业标准的依
据。如通用的安全、卫生与环保要求,通用的质量要求,通用的设计、施工要求与试验方法以及通用的管道技术等。
×
× 专 业 ——专业标准是指针对某一具体标准化对象作 专 用 为通用标准的补充、延伸制订的专项标准。它覆盖面第三层 标 准 一般不大。如某种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
安装及质量验收的要求和方法,某个范围的安全、卫生、环保要求,某项试验方法,某种产品的应用技术以及管理技术等。
每部分中各专业标准体系表的栏目包括: 标准的体系编码、标准名称、与该标准相关
[*] 部 *. *. 专 *. * * 标 层 门
的现行标准编号和备注4栏。体系编码为四 位,分别代表专业号(与部分号并列组合)、 层次号、同一层次中的门类号、同一层次同 一门类中的标准序号如下图:
房屋建筑部分编号为[3],在体系中将质量和安全合并在一起其专业编号为4。建筑施工质量与安全专业标准体系[3]4框图如下: [3]4.1.1 [3]4.1.2 [3]4.1.3 第一层 基础标准 [3]4.1
[3]4.2.1 [3]4.2.2 [3]4.2.3 [3]4.2.4 [3]4.2.5 [3]4.2.6 [3]4.2.7
术 语 标 准 分 类 标 准 标 志 标 准 第二层 通用标准 [3]4.2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技 术 通 用 标 准 建 筑 材 料 通 用 标 准 建 筑 工 程 检 测 技 术 通 用 标 准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通 用 标 准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管 理 通 用 标 准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通 用 标 准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环 境 与 卫 生 通 用 标 准
[3]4.3.1 [3]4.3.2 [3]4.3.3 [3]4.3.4 [3]4.3.6
建 建 建 建 筑 筑 筑 筑 工 工 工 程 材 程 程 施 工 施 检 料 第三层 质 工 测 专 技 量 专用标准 技验 用 [3].4.3 术 术 收 标 专 专 专 用 用 用 准 标 标 标 准 准 准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专 用 标 准
二、列入体系表中的施工安全专业标准
当前列入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施工安全专业标准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