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劳动合同书

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劳动合同书

编号

施工企业(总承包)名称 苏州市柳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苏州相城区北桥镇灵峰村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建筑工人姓名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和招用的建筑工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2 种形式: 1.固定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 2018 年 2 月 26 日起,完成 本项目工种工作 (任务)止。 二、施工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

1.施工内容(岗位、工种) 。 2.工作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 。

3.工作时间 7:30--16:30 。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施工企业应当在建筑工人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施工企业根据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有关规定为建筑工人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施工企业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建筑工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劳动报酬和有关待遇

1.实行计时工资:建筑工人提供正常劳动,日基本工资为 150 元。双方约定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期间,施工企业根据工程进度和建筑工人业绩考核情况发放进度奖金、竣工奖金、年度奖金等。

实行计件工资:计价方式为 。 2.每月工资支付日期为 25日 。

3.建筑工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违约责任

建筑工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约责任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发生工资报酬争议,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处理。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1.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施工企业(签章): 建筑工人(签字):

年 月 日

1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