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客和机组人员携带危险品的规定

表3-3 关于旅客和机组人员携带危险品的规定(DGR 表2.3.A)

允许在手提行李中或作为手提行李 允许在交运行李中或作为交运行李 允许随身携带 需经运营人批准 必须通知机长所装危险品位置 否 否 否 N/A N/A 使人丧失行为能力的装置 含有刺激性和使人丧失能力的物质,如催泪瓦斯,胡椒喷雾 装置等,不准随身携带也不准在随身行李及交运行李中携带。 否 否 否 N/ A N/A 电击武器(如泰瑟枪)含有锂电池或烟火物质,除2.3.2.6外绝对禁止。参见4.2-品名 表 否 否 否 N/A N/A 保险型公文箱,现金箱,现金袋等 如果其中装有锂电池和/或引火材料等危险品,是 完全禁止的,参见DGR4.2危险品品名表中的条目 否 是 否 是 否 安全包装的军火弹药(武器弹药筒、子弹盒)(1.4S项下UN0012和UN0014),仅供自 用条件下,每人携带毛重不超过5公斤(11磅)且不含爆炸性或燃烧性弹药。一名以 上的旅客所携带的弹药不得合并成一个或数个包装件。 否 是 否 是 否 装有易燃液体燃料的野营灶具和燃料箱 在野营灶具和/或燃料箱中的液体燃料完全排 干并且采取消除危险性的措施的情况下,可以携带。(见DGR2.3.2.5详细解释) 否 是 否 是 否 装有密封性电池的电动轮椅或代步工具符合包装说明872或特殊规定A67,电池作好 防短路放入电池容器中并且牢牢固定在轮椅或代步工具上。 否 是 否 是 是 装有非密封性电池的轮椅或其他电动代步工具(见DGR2.3.2.3和2.3.2.4详细解释) 是 否 否 是 是 水银气压计和水银温度计 由政府气象局或其他官方机构携带的 (详见DGR2.3.3.1) 是 否 是 是 否 锂离子电池组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瓦时额定值的锂离子电池组可以作为备用 电池组在手提行李,或装在设备中在交运或手提的行李中运输。每人可以携带不多于 两个的分别保护的备用电池组。 是 是 否 是 否 雪崩救援包 每名旅客允许携带一个。装备有净重小于200毫克1.4S项物质的焰火引 发装置和净含量小于250毫升的2.2项压缩气体。这种背包的包装方式必须保障不会 意外开启。背包中的气袋必须装有减压阀。 是 是 否 是 否 化学武器监控设备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官方人员履行时(详见2.3.4.5) 是 是 否 是 否 产生热量的物品如水下火炬(潜水灯)和焊条(详见2.3.4.7) 是 是 否 是 否 干冰。作为非危险品制冷剂的干冰不超过2.5公斤时,每个旅客可携带作为交运行李 或手提行李。作为交运行李时必须标注“干冰”字样及干冰含量,2.5公斤或不超过 2.5公斤。 是 是 否 是 否 装有冷冻液氮的保温包装(干式液氮罐)液氮被完全吸于多孔物质中。不受本规则限 制的非危险品在低温下准备运输,必须满足保温包装的设计不会使得容器内的压力增 大,并确保保温包装无论朝向任何方向都不会引起液氮的流出。 是 是 是 是 否 装入救生衣中的非易燃气瓶 含有二氧化碳或其他2.2项气体。每个旅客可以携带最多 2个小型钢瓶和2个备用钢瓶。

DGR 表2.3.A 关于旅客和机组人员携带危险品的规定(续)

允许在手提行李中或作为随身行李 允许在交运行李中或作为交运行李 允许随身携带 需经运营人批准 必须通知机长所装危险品位置 是 是 否 是 否 含有氧气或空气的小型气体钢瓶 用于医疗目的,气瓶毛重不得超过5公斤。 注:禁止液氧 是 是 是 是 否 便携式电子医疗设备 用于医疗的含有锂金属或里离子电池芯或电池便携式医疗电子设 AED) 备(自动外部除颤器(、雾化器、正气到压(CPAP))可由旅客携带(详见2.3.4.8) 项气溶胶 用于体育或家用。 否 是 否 否 否 没有次要危险性的2.2 是 是 是 否 否 非放射药品或化妆品或卫生间用品 (包括项气溶胶)如喷发胶、香水、科隆香水以及 含有酒精的药品。 以上物品总净数量不得超过2公斤(4.4磅)或2升(2夸脱),每单个物品的净数量不 或0.5升(1品脱) 得超过0.5公斤(1磅)。气溶胶的发阀门必须由盖子或用其他的方 法保护,以防止因疏忽而打开阀门释放内装物。 是 是 是 否 否 酒精饮料 在零售包装内体积浓度在24%以上但不超过70%的酒精饮料,装于不超过5 升的容器内,每个人携带的总净数量不超过5升。 是 是 是 否 否 节能灯用于个人和家庭的销售包装 是 是 是 否 否 非易燃无毒气体钢瓶 用于操作机械假值的钢瓶和为保证旅途中的使用而携带的同样大 小备用的气体钢瓶。 是 是 是 否 否 内含有锂或锂离子电芯或电池的消费品电子设备 如旅客或机组人员携带的供个人使用 的手表、计算器、照相机、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 是 否 是 否 否 备用金属锂电池或锂离子电池芯或锂离子电池 只允许旅客在随身行李中携带两个消费品电子设备的备用电池,且这些电池必须单独保 护好以防止短路。 是 是 否 否 否 含有烃类气体的卷发器 如果其安全盖已经扣于加热元件,则每名旅客或机组人员最多 可带一个。在航空器上禁止使用卷发器,其充气罐不准在随身行李或交运行李中携带。 是 是 是 否 否 医疗用或临床用水银温度计 供个人使用时允许携带一支,但还要存放在保护盒内。 是 否 是 否 否 燃料电池及备用燃料装置。 用于电子装置(如:照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等) 详见DGR 2.3.5.10。 或其他装置 包括那些植入体内以锂电池为动力的装置或作为否 否 是 否 否 放射性同位素心脏起搏器 治疗手段植入体内的放射性药剂。 安全火柴(一小盒)或雪茄打火机,该打火机不含有(不同于液化气体的)未被吸收的否 否 是 否 否 液体燃料,用于个人使用携带。火柴和打火机不允许放入交运行李或手提李中,打火机 燃料和燃料充装罐不允许随身携带也不允许放入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 注:“即擦火柴Strike anywhere”禁止航空运输 注:“兰焰Blue plame”或“雪茄Cigar”打火机不允许旅客随身携带、放入交运行李 或手提行李中。

P68页

表3-4 例外数量内包装和外包装的数量限制(DGR 2.7.A)改为: 表3-4 DGR表4.2的例外数量代号(2.7.4.1) 代号 E0 E1 E2 E3 E4E E5 每一内包装最大数量 30g/30mL 30g/30mL 30g/30mL 1g/1mL 1g/1mL 每一外包装最大数量 1kg/1L 500g/500mL 300g/300mL 500g/500mL 300g/300mL 不允许做为例外数量载运

P69页

图3-1 非放射性物质例外数量标签改为:

P70页 一、

(1)改为:

第2类:仅限于2.1项和2.2项的气溶胶UN1950及UN2037,无次要危险性的2.1项和2.2项的UN203。

P72页

第五行:将表10.5.A改为10.3.D;将后面的7/10改为1/10。

P122页

习题6中,将6个塑料袋,每袋装5kg改为:6个瓶,每个装5kg

P131页

仅限货机标签部分,增加一个新的仅限货机标签如下:

P136页

将(6)改为●

P173页

将DGR表10.4.B改为:DGR表10.3.A,共两处

P177页

本页中的(DGR表10.4.B)改为(DGR表10.3.A),共三处。

P178页

本页中的(DGR表10.4.B)改为(DGR表10.3.A),共两处。

P179页

本页中的(DGR表10.4.B)改为(DGR表10.3.A),共两处。

P186页

倒数第四行删除。

P192页

本页中的(DGR表10.4.B)改为(DGR表10.3.A)。

P215页

图9-9 改为:

易燃液体

氧化剂

图9-10改为:

非险品 腐蚀性物质 遇水释放 易燃气体物质

P219页

表9-3和表9-4 的表头改为: 运输指数(T.I.)总合 (m) 最短距离 运输指数(T.I.)总合 (m) 最短距离 fi.in. fi.in.

说明:

由于52版危规的包装部分变化较大,所以教材中的所有品名表,以及对应的包装说明均以52版危规为准.教材的再版将在2011年初正式出版.明年培训将使用再版后的新教材.

除此之外,培训教材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以DGR52版危规内容为准。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201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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