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乐理教学大纲
一、课程简介
基本乐理是本系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函授本科的专业课之一,授课对象是该专业全体一年级学生。该课程系统讲授有关音乐实践和理论的最基本的知识,使学生获得学习、掌握和理解音乐及其表现方法所必需的最基本的知识和技能,以及从事音乐工作所必需的概念和理论,为进一步学习其他音乐课程和发展音乐技能奠定基础。
二、教学目标
1、总目标
培养学生掌握从事一般音乐活动和音乐教育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乐理的基本知识与能力,包括音高,音值、节奏,音程、和弦、调式等,并通过广泛地分析实例作品,加强对乐理知识的感性认识,以积累音乐经验,开拓艺术视野。
2、细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学生将能够:
(1)明确基本乐理的学科体系及其各基本范畴,以及各个范畴之间的联系; (2)在理解相应的乐理基本概念的前提下,熟练掌握相关乐理知识的实践运用;
(3)在基本乐理各环节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形成在内部思维和外部交流中的相关音乐基本概念的能力;
(4)正确规范的完成本课程所规定的理论、书写,键盘方面的作业; (5)运用本课程的综合知识,完成科际联系学习模式在其他课程中所要求的综合内容;
(6)形成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在基本乐理方面所要求的自学意识、自学习惯和自学能力;
(7)形成学校教育所要求的基本乐理的教学能力。
三、教学内容与要求
本课程以基本乐理的学科体系作为课程进行步骤的依据,循序渐进地讲授音高、音值、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记谱法等基本知识,并贯穿典型的实例分析,以加强学生对基本乐理的感,吐认识。
为便于教学内容突出重点和难点,把握各章内容对认知水平及相应能力不同层面的要求,并使教学在目标的制定和评价的覆盖方面具备认知水平的预定规范,本课程可参考以下“教学内容与认知水平矩阵”。
表1.《基本乐理》教学内容与认知水平矩阵
知识 领会 运用 分析 综合
音高(乐音体系) √ 音值 √ 节奏与节拍 √
音程 √ 和弦 √ 大小调式 √ 民族调式 √ 中古调式 √
离调与转调 √ 调式变音与半音音阶 √
记谱法 √
四、教学时数与进度
本课程教学共160学时,分面、自学、复习考试三部分,其中第一学期面授18学时,自学6学时;第二学期面授12学时, 自学36学时;第三学期面授18学时, 自学36学时,第四学期
复习考试4学时.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第一学期
面授:1、音高,2学时 2、音值,2学时 3、节奏与节拍,3学时 4、音程,5学时 6、和弦,7学时
自学:每周2学时,共18周.将本学期面授内容复习巩固,完成课后作业. 第二学期
面授:1、大、小调的构成,3学时 2、大小调的种类,3学时 3、调式中的音程,3学时 4、调式中的和弦,3学时
自学:每周2学时,共18周。将本学期面授内容复习巩固,完成课后作业。 第三学期
面授:1、五声调式,3学时
2、六声调式与七声调式,3学时 3、中古调式,3学时 4、离调与转调,3学时 5、移调,3学时 6、基本记谱法,3学时
自学:每周2学时,共18周.将本学期面授内容复习巩固,完成课后作业。
第四学期
复习考试,4学时,根据学生自学情况,解决学生自学的问题,并批改学生作业,考核学生学习成绩。
五、教学原则与方法
1、教学原则
基本乐理课按照本专业教学指导书的要求,根据本课程的自身知识体系特点及其在整体教学方案中的位置和功能以及认知主义学习理论,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整体学科结构和局部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2)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3)一般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 (4)巩固性原则;
(5)尊重传统与倡导创新的原则。
2、教学方法、
(1)教学方法灵活变通,可根据大纲制定的内容与进度进行,也可根据本学科体系提纲挈领地制定面授计划和讲授;
(1)自学为主,面授为辅,重点学习各种基本乐理的一般性概念和原则,及在典型情况下的实际操作和运用;
(3)典型实例分析,触类旁通; (4)课外练习并寻找问题; (5)课堂解答问题; (6)课外辅导。
六、教学评价
1、教学评价以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为主,期末成绩为百分制;适当综合学生的平时成绩(包括考勤、听课、作业),平时成绩为5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5等。几平时成绩不及格者,则在总评中扣除30%。
2、考核方式可为笔试。面试、论文、创作等方式,笔试需在卷面注明开卷或闭卷。命题闭卷笔试在试后需填写试卷分析表,其他方式则需填写考试情况分析表,所有方式的考试均需出试题。
七、教材
l、《简明基本乐理教程》,李重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2、教师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其他合适的相关教材。
八、教学基本条件和装备
五线谱黑板、钢琴、声像录放设备,CAI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