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2017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江阴市交通工程建设总公司 江阴市2017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项目部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江阴市2017年市道危桥改造工程所有农民工参建人员。
二、职责
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部第一负责人,必须将农民工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体系,保障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2、如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延期支付期间,且不得超过30天.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督促单位支付工资,保障民工生产生活,并做好安抚工作,避免出现农民工上访,讨要工资等群体事件。如未能有效劝阻出现群体事件,项目部经理必须陪同第一时间现场处理。
3、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民工到公司机关、社会闹事或到上级部门投诉,项目部未出面有效解决的,造成公司的一切损失均由项目部承担。
4、公司应监督项目管理人员作为对农民工的直接管理人员,必须全面配合做好施工班作业人员的用工管理工作,考勤管理工作,全面掌握现场所有工人上岗工作情况及劳务款项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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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要求
1、建立完善的农民考勤、工资支付等台账,定期计量核算工资。 2、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中明确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与义务,工资待遇等事项,规避法律风险,保证双方合法权益。
3、加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工作,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保证工人工资按时发放。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新进场农民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实施三级安全教育体系,并做好培训记录及建立安全教育台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管理措施
1、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办理有关用工备案、工伤保险等用工手续或按当地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用工手续。
2、监理单位、建设管理中心监督用人单位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办理工资支付签收手续,并保存至项目工程交付。
3、公司应监督项目部应当做好每日各班组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由相应的班组长签字确认。
4、公司应监督与配合项目部工程施工人员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在生产中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及意识、消除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环境、不安全状态。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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