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一、《辽宁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市政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的基础上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园林绿化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二、本定额可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辽宁省实施细则》附录E配合使用。是编制《辽宁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参考价目表》的依据;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参考依据;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也适用于厂矿、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等绿化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关地区标准和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六、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七、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

2.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在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4.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已列入定额消耗量内。

九、本定额均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推销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脚手架可按《辽宁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单项脚手架的相应项目计算。

十、本定额只列出园林绿化工程中的专业项目,其他工程项目可按建筑、装饰、安装及市政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及规定计算。

十一、本定额的砼编号(一)、(二)、(三)、(四)、(五)分别为200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砼、砌筑砂浆等配合比》砼中配合比,(一)半干硬性砼(二)低流动性砼(三)塑性砼(四)(五)液态砼。

十二、檐高超过3.6m的单层建筑物,垂直运输可按《辽宁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十三、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有电考虑的。 十四、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五、本定额中凡带有()者,均为未计价材料。

十六、本定额内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 绿化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树木、花卉、草坪、色带、绿篱种植前的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台班以及竣工验收后的保护、养护管理所发生的用工、用料、机械使用台班。

二、栽植乔木、灌木时,种植穴的开挖及土石方运输等,可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应项目及规定计算。但种植穴(槽)开挖不允许放坡。种植穴的回填定额是按原土回填考虑的,若需换土时,土方应另行计算。

三、本定额均包括施工地点50米范围以内的材料搬运。

四、定额中的浇水项目,适用于花草树木栽植以后至竣工验收期内的浇水。栽植中的浇水已含在相应栽植定额内。

五、定额中的养护管理,适用于花草树木栽植后一年内,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的养护管理工作。防寒(风)障中,结构材料用量是按摊销量考虑的。

六、苗木胸径(或干径)是指为地表面向上1.2m高处的树干的直径。株高应为地表面至树顶端的高度。灌丛高应为地表面至长虹(灌)木顶端的高度。篱高应为地表面到绿篱顶端的高度。地径是指离地表面0.3m处的树干直径。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绿地整理:

1. 伐树、砍挖灌木,均按实挖数量以株计算。挖竹根按实挖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 清除草皮按清除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 整理绿化用地是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找平、找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 翻地是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翻地,按实翻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 原土过筛,按过筛土方的何种以立方米计算。 二、 栽植花木

1. 栽植(起挖)乔木、大树、竹类、灌木、攀缘植物、水生植物等,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

“株”计算。

2. 栽植绿篱,按设计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3. 栽植色带、花卉、铺种(起挖)草皮及喷播植草,均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花格铺草皮中的空格部分不扣除,设计草皮面积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草皮和人工数量,其他不变。

4. 风景林植苗、扦插条穗,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穗计算。

5. 树木假植是指树木屑板不能及时种植时,将其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区分乔木、灌木,按假植数量以株计算。

6. 树木支撑,区分不同结构,按设计数量以株计算。 7. 草绳绕树干,区分树干胸径,按设计缠绕高度以米计算。 三、 养护管理

1. 树木管理,包括松土、施肥、剪整、摘蘖芽、树干涂白、防腐、堵洞,均按实际数量以株计算。

2. 绿篱、色带管理,人工修剪按实际修剪长度计算;机械修剪及除草、施肥,均按实际面积计算。

3. 攀缘植物养护,单株种植的,按株计算;成片种植的按绿篱养护管理相应定额计算。 4. 花卉管理,包括施肥、修剪,均按实际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 绿地管理,包括风景林看护、广场(公园),按实际管理面积以公顷计算;绿化街道树木,按管理长度以公里计算。

6. 草坪管理,包括修剪、通气、日常养护、施干肥,均按实际管理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喷洒化肥按其质量以吨计算。 7. 浇水,按花木实际浇水量计算。

8. 病虫害防治,按稀释后的质量以吨计算。定额中不含药剂,可按设计配比另行计算药剂用量。

9. 防寒(风)障安、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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