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统计名词指标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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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主要统计指标简介

中国统计信息网2011-03-01 13:38:22

中国主要统计指标简介

一、国内(地区)生产总值

一、基本定义

国内(地区)生产总值,简称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总体规模和经济结构。GDP包括国内所有常住单位的生产成果,这些常住单位既包括国有的、集体的和外资的企业,也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和居民。从全社会看,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它不包括中间产品,如用来组装汽车的零配件,其价值已经包括在最终产品汽车中。

二、核算方法

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有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种方法。生产法从生产的角度衡量新创造的价值,从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总产品的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服务的价值,得到新增价值。收入法依据生产要素所取得的收入来衡量最终成果。收入法增加值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支出法依据生产活动成果的最终使用来计算国内生产总值,最终使用为政府消费支出、居民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及货物与服务净出口等四部分之和。

中国对外公布按照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计算的GDP,以按照生产法和收入法混合计算的GDP为标准。GDP核算分为季度核算和年度核算,按照现价和不变价分别核算。现价核算采用的是当期的价格,不变价核算采用的是固定基期的价格。在统一的核算方法和核算原则框架下,国家统计局负责核算全国的GDP,各省级统计局各自负责核算其本地区的GDP。

参照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年度GDP核算按照94个行业分别计算。农业包含的5个行业采用生产法计算;工业包含的39个行业同时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建筑业和第三产业包含的50个行业则采用收入法计算。在94个行业中,基础资料足够充分的51个行业采用直接计算的方法得到增加值,基础资料不够充分的行业,通过比例系数推算法和相关指标推算法间接计算增加值。

季度GDP核算按照17个行业分别核算。由于季度GDP核算对时间要求较严格,所获得的基础资料也比年度核算少,各个行业都是采用间接计算的方法得到增加值。农业、工业和建筑业3个行业采取增加值率法,交通运输、金融业等14个行业采取相关指标推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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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料来源

年度GDP生产核算基本上是按国际通行的核算原则,根据各种类型的资料加工计算得出。主要资料来源有:一是统计资料,包括国家统计局调查的统计资料,如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劳动报酬、价格指数、居民住户收入和支出、服务业抽样调查等统计资料;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如交通运输、货物和服务进出口、国际收支统计资料等。二是行政管理资料,包括财政收入和支出决算资料、税收收入和税务登记资料等。三是会计决算资料,包括银行、保险、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电通信系统的会计决算资料等。

四、数据公布

全国GDP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对外公布,分年度初步核算数、年度初步核实数、年度最终核实数,季度初步核算数、季度初步核实数、季度最终核实数。

二、工业生产增长速度

一、基本定义

工业生产增长速度(简称工业增长速度),是以工业增加值作为总量指标计算出来的,用以反映一定时期全国或某一地区工业生产增减变动的相对数,通常以百分数表示。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可以反映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景气程度,研究经济周期运行状况。由于工业统计调查的范围和频率不同,工业增长速度又分为全部工业增长速度和规模以上工业增长速度。全部工业增长速度,其统计范围为全部工业,按季度和年度统计、计算和公布。规模以上工业增长速度,其统计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按月度统计、计算和公布。

二、计算方法

中国工业生产增长速度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即本期现价工业增加值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后,与同期增加值对比的增长速度。计算公式为:

具体步骤:一是计算分行业年度工业增加值率,根据“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数据计算出每个调查企业的全年工业增加值,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汇总出本区域分中类行业的工业增加值,再按照工业增加值除以工业总产值计算得到工业增加值率。二是计算报告期现价工业增加值,各级统计局分别依据企业上报的数据,汇总本区域分中类行业的报告期现价工业总产值,乘以该中类上年度的工业增加值率得到中类的现价工业增加值。三是计算报告期可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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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工业增加值,用中类行业的现价工业增加值除以该行业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得到该中类行业的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对本区域的中类数据进行汇总,分别获得大类和全区域的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四是计算工业生产增长速度,用扣除价格后的本期可比价格增加值除以同期增加值得到分行业和全区域的增长速度。

现行工业生产增长速度的统计和计算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由各级统计局依据本区域的基础数据分别统计和计算。国家统计局对企业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超级汇总,依据其汇总的数据计算全国工业生产增长速度;省以下各级统计局也分别按辖区内的企业汇总本地区的数据,并按本地区的汇总数据计算本地区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地区的工业增加值总量和工业生产增长速度需报送上一级统计局进行审核、评估,经上一级统计局认可后方能对外公布。

三、资料来源

年度工业增加值资料是通过国家“工业企业成本费用”年报表获得基础数据,调查范围是全部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部分规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共约10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2010年末约有30万家, 实行全面调查,其中大中型由工业企业通过网络直接将数据上报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规模以上小型企业采用逐级上报方式。国家统计局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将联网直报方式推广到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小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采取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

四、数据公布

国家统计局公布全国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长速度每月公布一次,全国全部工业增长速度每季公布一次。省级工业生产增长速度由省级统计局公布。

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一、基本定义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简称CPI,是度量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反映居民购买的商品及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其按年度计算的变动率通常被用来反映通货膨胀的程度;CPI及其类指数还是计算国内生产总值以及资产、负债、消费、收入等实际价值的重要依据。

二、编制方法

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分别编制全国、省市县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采用国际通行的链式拉氏公式,编制定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序列。对比基期5年调整一次,现行对比基期为2010年。基本方法为:固定一篮子居民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以及各个项目在篮子中的权数,通过对比报告期与基期的权数金额(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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