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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是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重要措施之 一,要加强对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工作,在消防安全 疏散设施的管理上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应当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 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 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 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 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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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遮
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防火巡查制度
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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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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