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考核奖罚制度

长农高速公路CN02合同段进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

1.成立进度管理考核奖罚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进度管理考核奖罚领导小组,负责劳动竞赛全过程中的检查、评比和奖罚工作。

组 长:孙大方

付组长:刘海峰、吴爱兵、杨军

组 员:浦月红、罗伟、杜宗杰、吴文辉、王长青以及各施工单位负责人

2.制定奖罚标准

1)劳动竞赛活动每月检查评比表彰一次,检查交流竞赛进展情况,兑现竞赛奖金。根据竞赛活动的月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比,根据得分对前三名进行奖励和通报表彰。对获前三名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其标准如下:

第一名:加奖人民币5000元 第二名:加奖人民币3000元 第三名:加奖人民币2000元

2)对在工程中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每出现一项、一次加罚人民币1万元,罚款从当月计量款中扣除。

3)被省质检站等质量监督部门通报表彰的工区或单项工程被评为样板工程的,一次性嘉奖人民币3000元,奖金从当月计量款中支付。

4)被省质检站等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批评的施工单位,一次性罚款人民币3000元,罚款从当月计量款中扣除。

3.职责分解落实到人

1)项目经理孙大方负责总协调与管理,全面负责协调人、机、料、资金等的落实,并负责落实施工生产所需资金。

2)项目副经理吴爱兵负责施工生产进度管理,落实各施工队伍的人员和机械的投入及调度。

3)材料经理王子文负责施工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进场和发放。 4)质检工程师叶剑武和试验室主任吴文辉负责进场材料的检验工作,对进场材料及时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以便尽快将原材料转化为合格产品。

5)办公室主任浦月红负责为施工生产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尽最大努力搞好职工的后勤服务,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4.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长春至农安高速公路CN02合同段施工范围内的各施工单位。

2、本办法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长农高速公路CN0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长农高速公路CN02合同段

编 制 人:审 核 人:编制单位:进 度 管 理 考 核 奖 惩 制 度

中建八局长农高速公路CN0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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