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0日
今天终于拿到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结束了很长一段无证的时间。以前没有实习证的时候,只能处理一些非诉讼案件,比如审查或起草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对于诉讼案件,整个一窍不通。虽然在律所呆了很久了,但是我知道从今天起我真正从事律师这个行业了。律师行业是一个充满魅力和挑战的行业,它戴着光芒、梦想和受人尊重的光环,随时面对的是严峻的现实,需要的是广博的知识和全面的能力。无论是出于对正义公平的追求,还是为了尊严和成功的人生,你都有理由为成为这个行业中的一员感到骄傲。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加油!
2011年4月16日
我始终相信,你经历了什么,就会对什么进行思考;经历得越多,思考得越深入,获益自然就越匪浅。思想会随着行走的踪迹而变得深远,这就是所谓“思随行远”。近一年的实习经历告诉我,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经常办公的地方,拥有丰富翔实的案例资源和得天独厚的法律氛围。通过阅读案件卷宗,能了解律师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以及法官判案的法律依据,还可以检验所学知识是否掌握牢固和理解准确。从今天开始,我不仅要看指导律师办过的全部案子,更要看各级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以及相关的点评意见,从而提升自己的各方面能力。
2011年4月20日
今天接触到了一个新案子,是关于保证人追偿权纠纷的,当事人为他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为被保证人承担了债务,被保证人确不愿意返还当事人所支付的款项。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依据我国担保法第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所享有的追偿权,在本质上是一种代位请求权,也就是保证人在清偿债务后,代替原债权人的地位,在其与债务人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虽然这个案子的标的仅有两万多元,但是给了我们一个提醒,哪怕对方是十分可靠的亲人或者朋友,在被请求成为保证人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
对所要承担保证责任要仔细明确,这样才能避免自己身陷诉讼。
2011年4月22日
花了两天的时间,完成了前天接到的那个追偿权纠纷的起诉书。虽然这份起诉书感觉还是很稚嫩,但是写完后,还是会有一种自豪感与满足感,也许经验是需要一点一滴的去积累的。很小心谨慎地查询了相关的法条,自认为这个案子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不过和同事们聊天的时候发现,其实无论有多大把握的案子都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个不小心,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出现意外。所以,谨慎应该会是所有律师的座右铭吧!一定要谨慎!这也是对我初入律师职业的忠告!
2011年4月24日
为了更好地让我们实习生熟悉关于货款纠纷的业务处理,主任今天让我负责查阅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一整个上午我都在整理民事代理案件卷宗,结果发现最多的是债权债务的纠纷,其次是一些侵权索赔纠纷,但是60%以上的案件均属货款纠纷。由此可见,在社会上关于货款纠纷的事情发生最多,主任告诉我们,处理这些债权债务纠纷首先第一个要考虑的就是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有没有中止中断情况发生,其次再去深入了解案件的证据保存和相关情况。由此我才发现,诉讼时效在实务操作中的重要性。
2011年4月28日
过去总觉得律师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了庭审才知道,律师在庭审中的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大量辩护材料,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托人反复沟通才能做到。我发现律师真的非常忙碌,电话基本没怎么间断,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几个利益方之间,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的材料。若是没有电话的,坐一会就离开办公室到外边取证或是忙交涉去了。律师行业果然是个高压力、高劳力、高风险,虽然委托费不算少,但大部分都归律所所有,总的来说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
2011年5月6日
今天因为我马虎的性格,所以我又犯错了。下午的时候为一个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办理了委托手续,但是由于今天是星期五了,主任周末刚好要去这个案子的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出差,所以这个案子的起诉材料早在几天前已经准备好了。可是马虎的我,居然只与当事人办理了委托手续等材料,起诉状什么的都没有让当事人签字。因为时间紧急,只好又厚着脸皮给当事人打电话,麻烦他过来签字。好在当事人十分的宽容,很及时地来所里签字了。很感谢他没有因为我的失误耽误他时间而责备我。感谢那些在我实习路上教育我,对我所犯错误给予宽容的人们,谢谢你们!
2011年5月9日
前几天提交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得到了批准,得知该离婚案件转交到长乐市法院了。事情的缘由是原告提请诉讼的时候将作为被告的我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写成是仙游县的。但是由于当事人并结婚后并未在仙游县长期居住,且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都应为长乐市。所以我们认定该案应为长乐市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院管辖权的认识又更进一步了。现在发现,法律程序也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到那里应诉,使用何种法律的问题。虽然这个案子不存在那么深远的影响。但是毕竟这个案子并不属于仙游县法院管辖。也算是一个小进步吧。
2011年5月12日
这几天都在给市检察院的公诉科打电话,想问问一个案子的进展情况,是否到案,是否退补,是否起诉,什么时候起诉。可惜,我一连几天基本上每隔1个小时左右都会给市检的办公室打电话,但是一直都是响到最后一声以后自动占线。刑事诉讼对于时间的要求比较严格,所以很害怕会因为自己的失误而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获得保障。我想这是每个律师都会遇到的问题,也是每个律师的职业操守中最基本的要素。同时,因为这样,会觉得自己是在从事着一件意义重大的职业,因为我们的每一个行动都与当事人的权益息息相关。每个律师都是兢兢业业地执着着自己的职业,或许这不仅仅是职业,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