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租赁公司面临的困境与对策(一)

银行系租赁公司面临的困境与对策(一)

摘要]金融租赁是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创新型业务,随着银行改制上市的完成,目前我国已设立了六家银行系租赁公司。文章就目前银行系租赁公司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资金来源问题、业务定位、制度安排等问题展开论述,重点就如何拓宽银行系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银行系租赁公司资金来源业务定位 一、银行系租赁公司的现状

金融租赁是二战后金融创新的产物。它已成为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融资方式,几乎渗透了所有行业,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世界租赁年报》统计,2003年,全球租赁总额达4616亿美元,美国、日本、德国分别以2040亿美元、621亿美元、398亿美元位居前三名,而我国仅为22亿美元,年租赁额不足美国的2%。从租赁业市场渗透率(租赁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例)来看,美国达31.1%,加拿大20.2%,英国15.3%,德国9.8%,日本9.3%,其他西方发达国家均在10%~20%之间,中国只有1%。美国租赁业对GDP的贡献率已超过30%,而我国仅为万分之三。由此可见,我国的租赁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的总体增长。制约我国租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资金,狭窄的资金来源渠道严重阻碍着租赁业的发展。

目前市场上共有两类金融租赁公司,一类是商务部批准筹建的,另一类由银监会批准筹建。商务部批准的租赁公司分为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国内试点租赁公司两种,他们的准入门槛比较低。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金仅为1千万美元;而申请国内试点租赁公司,只要企业经营三年以上没有亏损就可以申请,其在注册资金上也没有原则性的要求。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其资本金的准入门槛不高,但对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的要求很高。银监会鼓励资产规模800亿以上的银行、大型设备制造商、境内外大型的租赁公司投资兴办金融租赁公司。

2008年2月,银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这是我国自1997年要求商业银行退出金融租赁公司以后,首次明确商业银行可以进入金融租赁业。目前,经国务院批准试办金融租赁公司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具体名称、注册资本金等情况见下表)。业内人士指出,随着银行改制上市的完成,改革的重心也逐渐转移,银行开始向租赁、信托行业等更多业务领域扩展。 二、银行系租赁公司面临的困境

1.受宏观政策紧缩的影响,面临资金不足的困境。目前我国租赁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渠道主要有:资本金、向金融机构拆借资金、发行债券和股票、商业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其中发行债券和股票由于国家对债券的发行控制较严,难以达到发行条件,即使能发行所利用的资金数量,时间也十分有限。至于股票上市就更难达到条件,况且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家租赁公司被批准发行股票;商业票据承兑实践已证明,是搞活资金流通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但目前此项业务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要充分利用这种手段融资还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可见,资金来源的单一性无法满足租赁业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各金融租赁公司只能把同业拆借资金作为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不得不以短期资金支持租赁项目的长期占用,由于拆借资金成本较高,造成了许多租赁公司出现经营亏损,而且拆借资金受宏观调控和金融政策影响较大,稳定性差。这也是租赁公司普遍面临经营困难和支付风险的根本原因所在。

从表中看,以上银行系租赁公司中除了国银租赁,其他租赁公司资本金均未超过45亿元。面对像飞机融资等单一项目融资规模巨大的业务,注册资金二三十亿元的金融租赁公司显然“独木难支”。而在宏观调控、货币信贷步步紧缩的大背景下,即使背倚实力雄厚的银行股东,新生不久的金融租赁公司仍受资金来源的局限,为了克服这种局限,银行系租赁公司之间开

展了所谓的战略合作,即试图以各自股东的交叉贷款来规避关联交易,从而扩大资金来源,摆脱资本金不足的困境,但这样做存在潜在的关联交易风险。

2.业务定位和盈利模式趋同。尽管从表中看,目前各家银行的业务定位看起来都是“1+N”的模式,但在实际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却忽视了商业银行本身的特点和金融租赁业务的特点和风险,都奔着飞机融资租赁而去。飞机租赁行业由于业务规模大、市场需求旺盛,不约而同地受到所有银行系租赁公司的追捧。然而,商用飞机的主要制造商空客、波音公司的订单已经排在至少六七年之后,市场上的飞机几近无货可供。对于中国的飞机租赁公司来说,由于存在包括进口税收、货币兑换及飞机进口政策、繁琐的审批手续等不可逾越的制度、体制障碍,显然对其盈利不利。

3.相对于商务部监管下的飞机租赁公司,对于银行系租赁公司而言,更严格的监管,以及人才和经验的缺乏,都使其业务一时难以打开局面。

4.制度屏障。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副会长屈延凯介绍,中国飞机租赁市场近九成已被外资租赁公司垄断,与外资竞争对手相比,这几家租赁公司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比如起步较晚、缺乏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支持、法律税收方面的政策支持少等。 三、如何解决银行系租赁公司面临的困境 1.拓宽银行系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尤其是根据金融租赁的中长期性和具有投资功能来确立稳定的、可行的资金来源渠道。金融租赁资金具有资本数额较大、投资周期长、筹集成本要低、租金的潜在风险大、租赁资产变现能力差的特点。目前,在宏观政策紧缩下,从各家银行系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看,普遍呈现出单一和不足的特点,无法满足租赁业发展的需要。即使金融租赁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能够落实,银行贷款能成为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但在目前可行的租赁操作方式下,开展租赁业务也必亏无疑。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可以收取少量的手续费,但租金率只能比照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对承租人来说,实际租赁成本已略高于承租人向银行直接贷款成本,因此有实力的承租人往往难以接受;而对于租赁公司来说,一方面租赁收益正好全额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利息,除手续费外,本身并无其他收入;另一方面作为金融机构,租赁收益与手续费收入必须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费,直接税费远远大于手续费收入。面对如此严酷的生存环境,金融租赁公司在巨大的金融租赁需求和众多的租赁项目面前的确心有余而力不足。 (1)国家重视,政府支持。从美国日本等国的情况看金融租赁的资金来源的共同点是:国家重视,政府支持。各国都根据自己的国情和金融环境实施了符合租赁资金特点的特殊的融资形式。由此可见,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在资金来源上必须要得到政府的直接和间接的支持。尤其在目前,融资租赁市场还十分不发达,更需要国家在政策上加强扶持。首先是建立租金补贴制度,对国家优先发展和重点扶持的项目进行融资租赁时直接进行财政租金补贴,或是银行为这些项目向租赁公司提供的贷款,由国家财政给予贴息,间接地进行补贴,与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结合起来;其次是税收政策:直接投资减税,允许出租人可以享受所出租设备购置成本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从而使承租人可以间接得到优惠租金的好处。再次,在财务制度方面给予的倾斜,如允许承租方将租金作为费用列入成本核算,对技术更新较快、产品周期较短的设备,允许其加速折旧等。最后是完善信用保险、担保制度,如由政府拨款设立专门的信用保险基金,或由政府对特定的融资租赁项目提供担保,以降低融资租赁业务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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