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三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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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三定”的规定

作者:李毅中

来源:《数码世界》2008年第08期

一、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三定”规定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方案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当前我国工业化加速发展的时期,为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而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工业的整体规划、行业指导和统筹协调,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工业现代化的快速跃升,实现工业由大变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干部大会,中央组织部领导代表党中央宣布了部领导班子。为抓紧落实中央决策,我部立即配合中央编办,启动了“三定”规定的编制工作。新部的组建,涉及国家发改委和原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办等多个部门职能的划转,职责、机构和人员的配置牵涉面广,“三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我部的组建十分关心。部党组成立了“三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得到了中央编办和有关部门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努力,“三定”规定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送审稿,由中央编办正式上报。

6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我部在内的部分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委管理国家局的“三定”规定。国务院批准的我部“三定”规定,贯彻了党的十七大精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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