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分析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解读

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定义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

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税目:交通运输业 税率:3% 建筑业 税率:3% 金融保险业 税率:5% 邮电通信业 税率:3% 文化体育业 税率:3%

娱乐业 税率:5%-20% 服务业 税率:5% 转让无形资产 税率:5%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流转税。(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税率

1.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税率:17% 2. 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饲料、化肥等 税率:13% 3.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税率:11%(营改增项目) 4.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 税率:6% (营改增项目) 5. 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税率:0%

6.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 征收率统一为:3%

一般纳税人: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除此之外,均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例如:一般纳税人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元。

国家对营改增的相关规定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自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2016年1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座谈会。决定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前期试点已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要全面推开,进一步较大幅度减轻企业税负;增值税分享比例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要做合理适度调整,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并加大部分税目进项税抵扣力度,将带来大规模减税。据统计:全面推开营改增 预计减税规模将达9000亿元。

营改增的最初目标是为了把“全额征税、道道征收”转化成“增值征税、环环抵扣”,打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抵扣链条,避免对企业重复征税。这样的话,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他们税收的应征税率调整会下降40.0%,从这里可以看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会大大降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企业的会计核算在很大范围内发生改变,比如企业营业收人、企业生产成本和税负核算等。但是,如果资本性及成本支出所产生的进项税额大于企业收入的销项税额,那么,企业的税负将有所减少。反之,企业的税负就会增加。事实上,有很多因素都可以使企业的税负成本增加,比如,不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的企业供应商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试点行业

(一)、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11%)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性服务业 (增值税税率:6%)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 4、物流辅助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三)、邮政服务业 (增值税税率:11%)

(四)、电信业

1、基础电信服务 (增值税税率:11%) 基础电信作为通讯基础设施,硬件投入大,有大量进项可抵扣,因此设定为11%。

2、增值电信服务 (增值税税率:6%)

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目前实施营改增后,短期看企业税负会增加,从长期看,整体税负减少。 营改增行业短期由于很多进项税票无法取得、企业经营不规范、部分费用未纳入抵扣范围等原因,整体税负较营业税时有上升,但幅度不大。经过一定时期的过渡和规范以及政策调整后,整体税负应低于营业税税负。

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由缴纳3%的营业税改为缴纳11%的增值税;享受抵扣政策,抵扣项目包括购置运输工具和燃油、修理费所含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由缴纳3%的营业税改为缴纳3%的增值税,不享受抵扣政策。

实际操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操作过程中增值税出票难。以运营运输工具的交通运输企业为例,虽然“营改增”之后很多成本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但由于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许多限制:例如采购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向一般纳税人提供许多证件复印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等,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运输过程中取得困难,无形中增加企业成本。

2.抵扣范围小。以物流企业为例,其费用包括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人员工资、车辆折旧等几大项。其中,路桥收费站不可能给物流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也就是说过路过桥费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燃油费用方面,长途行驶的货车经常会遇到没有增值税发票、只有普通发票的加油站,这部分燃油费用也无法冲抵增值税。另外,人员工资也不能作为进项抵扣,由此可见物流企业的损失比较大则是必然结果。

3. 交通运输物流业细分行业复杂,覆盖范围广,实践中计税过程非常复杂。以陆路运输企业为例,更加深层次的问题在于行业的细分。大型企业一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些企业在签订服务合同后会将一部分业务分包给当地的小型服务提供商。由于这些小型服务提供商往往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导致重复纳税的问题,缩小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对上市公司影响:大秦铁路 铁龙物流

由于增值税的实收部分是销项税与进项税的差额部分,而营业税是按全部的营业额为计税基础,因此,对企业来讲,可抵扣的进项税越多,则实际缴付的增值税越小,随着营改增的逐渐深入,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范围将逐渐扩大。如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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