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1

第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

第一节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

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 、说明货物在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及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国际贸易术语(Trade terms)是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简短的外文缩写字母表明货物价格的构成和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风险的专门用语。 二、贸易术语的作用

1、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洽商时间、节约费用开支 2、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3、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 三、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w-Oxford Rules 1932)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这一规则对于CIF合同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及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问题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二)《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 (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 1941)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 (修订本)》中所揭示的贸易术语共有六种:

1、Ex(Point of Origin)产地交货 2、FOB(Free on Board)在运输工具上交货

3、FAS(Free Along Side)在运输工具旁边交货

4、C&F(Cost & Freight)成本加运费

5、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运费

6、Ex Dock(Named Port and Import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

这些贸易术语在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加勒比海等美洲国家和地区被广泛采用。由于它的解释与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一定的差异,特别是 (2)、(3)与国际商会 《2000年通则》有明显的差异,因此,与美洲国家进行交易时,应加以注意。 如美国对FOB解释的差异: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将FOB术语分为六种,其解释与运用与《2000年通则》的解释与运用有明显的差异,其中只有“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

(FOB Vessel named port of shipment)与《通则》解释的FOB术语相近。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1)美国把FOB笼统地解释为在某处某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其使用范围很广,因此,在同美商订立FOB进口合同时,除必须标明装运港名称外,还必须在FOB后加上“Vessel”(船)字样。

(2)在风险划分上,不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即卖方负担货物装到船舱为止所发生的一(3)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它费用。

(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简称 《2000年通则》,是国际商会为统一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最早的版本制定于1936年,后来经过了多次修改和补充:1953、1967、1976、1980、1990、2000年先后进行过六次修订和补充,现行的是2000年最新修订的《2000年通则》,包括13个贸易术语。

(国际商会:ICC。是世界最大的商业团体,于1919年在美国大西洋城成立,现总部设在巴黎。它在140多个国家中有10000多家会员,在63个国家中设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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