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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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七峡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王二傻、万道明、石新国三人共同出资设立石家庄市七峡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石家庄市七峡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灵寿县寨头乡漆油沟村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旅游开发、纪念品的零售(以工商局核准的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实收资本:壹佰万元整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身份证(证照)号码、住址(住所)如下:

王二傻:132336197005012613 住址:河北省灵寿县寨头乡漆油沟村 万道明:132429197101073370 住址:河北省涞水县娄村乡石圭村 石新国:132336196806302114 住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石纺路

第八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姓 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 王二傻 货币 5 万元 2012年6月 万道明 货币 20万元 2012年6月 石新国 货币 75万元 2012年6月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一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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