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文本0621 - 图文

需要,切实提高椰林镇的辐射功能;积极引导农民住宅建设相对集中,大力开展中心村的建设,推行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加强废弃工矿用地复垦,提升低效工矿的土地利用效率。

4、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划定城镇建设用地的扩展边界,将城镇用地限制在扩展边界内。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应尽量采用主要河流、高速公路、铁路、绿化带、山体等具有明显隔离作用的地物。

5、规划期内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6、合理安排城镇绿地,对于建设区内的名木古树,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进行有效的保护。独立选址的规划建设项目,要强化科学论证和土地审批,确保科学选址与合理用地。

第二十五条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与管理

1、规划期内保障城镇用地需求,压缩独立工矿用地规模。重点保障椰林镇、英州镇、新村镇、本号镇等乡镇的城镇发展用地。

2、制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引导政策,转变土地粗放利用方式。提高城镇外延扩张用地的成本,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城镇用地内部挖潜。规划近期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637公顷内,规划远期控制在1980公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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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化城镇建设区内商业、居住、公共服务、城市交通、市政设施、城市绿地等用地结构。

4、建立土地集约利用指标体系,减少闲臵用地和低效率用地。优化工矿用地布局,全面清理砖瓦窑厂或其他工矿废弃地,加强工矿用地复垦。加大闲臵土地的处理力度,对于项目无法落实的用地,要按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对由于各种客观原因造成建设项目在今后几年难开工建设的用地单位,可以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今后确需建设时,再由规划部门另行选址安排新的用地。

第二十六条 村镇布局与管理

1、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村内空闲地、闲臵宅基地和未利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建房。规范农村宅基地合理流转,鼓励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规划近期和远期村镇用地分别控制在4140公顷和3825公顷内。

2、完善村镇建设规划,加强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逐步实施村庄整合撤并。中心村建设要以公共设施较好、具有一定集聚规模的村镇为中心,可引导周边居民点逐步向中心村集聚。提倡适当建造多层或高层住宅,提高建设容积率,增加土地利用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率。

3、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统筹安排城乡用地,重点建设本号镇、英州镇、新村镇等重点乡镇的建设及中心村建设,促进农村居民相对集中,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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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镇郊区的村镇用地,要制定规划,使其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点。

5、创新机制与管理措施,分类推进村镇用地整理,引导各类资金参与村镇用地整理。近期在英州镇、新村镇等沿海一带区域进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入市试点。

第二十七条 旅游建设用地布局与管理

1、规划期内陵水县旅游用地的总体布局可概括为:“三湾、三岛、两湖、一山、一水”,即香水湾、清水湾、土福湾,南湾猴岛、分界洲岛、椰子岛,新村泻湖、黎安泻湖,吊罗山森林公园,田仔高峰温泉。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的条件下,统筹滨海与内陆旅游资源开发,形成海陆旅游相得益彰的发展模式。

2、旅游项目应实施分期开发,并预留后备发展空间。优先开发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良好,距离城镇较近,已有开发意向的旅游项目,避免旅游项目功能雷同、重复建设与无序竞争。近期重点保障香水湾、清水湾、土福湾、南湾猴岛、分界洲岛、椰子岛、吊罗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旅游开发项目用地需求,适当安排新村泻湖、黎安泻湖、田仔高峰温泉等旅游建设项目用地。

3、对旅游项目加强管理,严格实行土地利用指标控制,合理控制旅游开发项目用地规模,2006-2020年旅游设施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323公顷内。重点建设旅游项目见附表3。

4、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臵功能,完善旅游设施用地地价调节机制,避免土地圈占和闲臵浪费。依法加强闲臵旅游设施用地的处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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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度,盘活存量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5、规范旅游用地成片开发,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避免土地圈占和闲臵浪费。对旅游项目加强管理,严格实行土地利用指标控制,明确建设时序,分区分片开发,保留必要的耕地、园地和林地,充分发挥农用地的景观和生态功能,促进农业景观和旅游设施景观的复合与协调统一,提升土地利用综合服务价值。

6、沿海旅游复合区,要积极营造林相好、林带宽度符合规定、合理密植、有较好防风固沙功能的海防林,尽可能使林带合拢;在海防林内或周边区域,应保留灌丛、草地等天然植被,为野生动物保存适当生境;海防林周边区域,应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避免布局环境污染型产业,以保护近海海域优良的生态环境以及优美的自然景观。 专栏2:重点旅游设施项目

土福湾旅游复合区 清水湾(九所岭、赤岭)旅游复合区 香水湾(牛岭、上洋岭、分界洲岛)旅游复合区 水口岭-椰子岛旅游复合区 高峰温泉旅游复合区 黎安两湖旅游复合区(猴岛) 吊罗山国家森林公园 本号镇农业旅游观光复合区 南平农场旅游复合区 合计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英州镇 英州镇 光坡镇 椰林镇 英州镇 黎安镇 本号镇 本号镇 本号镇 340 2085 633 100 120 1895 70 25 55 5323 旅游 设施 项目 第二十八条 基础设施用地布局与管理

1、优化交通用地布局,促进各类交通用地的集约节约利用。规划期新增交通用地259.19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交通用地1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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