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泻(急性肠炎)中医临床路径 24个专业104个病种 中医临床路径

泄泻(急性肠炎)中医临床路径

路径说明:本部分路径适用于西医诊断为急性肠炎的门诊患者

一、泄泻(急性肠炎)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泄泻 (TCD 编码:BNP110)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急性肠炎(ICD编码:K52.905)

(二)诊断依据 1.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中医病证部分》(ZYYXH/T29-2008)和《中医病证诊断与疗效判定标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ZY/T001.1-94))进行诊断。

(2)西医诊断标准:参照1998年5月“全国腹泻病防治学术研讨会制定标准”进行诊断。 2.证候诊断

参照国家中医重点专科泄泻(急性肠炎)协作组制定的“泄泻(急性肠炎)中医诊断方案”、中医内科学常见病诊疗指南---中医病证部分》(ZYYXH/T4-49-2008)。 泄泻(急性肠炎)临床常见证候:

寒湿证 湿热证 食滞证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参照国家中医重点专科泄泻(急性肠炎)协作组制定的“泄泻(急性肠炎)中医诊断方案”、中医内科学常见病诊疗指南---中医病证部分》(ZYYXH/T4-49-2008)。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泄泻(急性肠炎)。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28 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泄泻(急性肠炎)的患者。 2.以下情况不进入本路径

(1)入院前已接受治疗且症状明显缓解患者; (2)痢疾、伤寒、霍乱以及其他法定传染病;

(3)严重免疫抑制,如恶性肿瘤、艾滋病患者等及需要长期使用大剂量激素或者免疫抑制剂等患者;

(4)合并其他重要器官或系统严重功能不全者:患有精神疾病不能配合治疗的患 (5)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但在治疗期间既无需特殊处理,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3.伴有严重焦虑、抑郁者,不进入本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

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舌、脉特点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 (七)门诊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

(2)便常规+潜血

2.可选择的检查项目:根据病情需要,可选择病原学检测、电解质、淀粉酶、肝功能、肾功能、胸片、腹平片、心电图、腹部超声等。

(八)治疗方法

1.辨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中成药 (1)寒湿证:芳香化湿,解表散寒。 (2)湿热证:清热利湿。 (3)食滞证:消食导滞

2. 辩证选择静脉滴注中药注射液 3. 针灸疗法: (1)体针 (2)平衡针 (3)腹针 (4)灸法 4.其他疗法 (1)中药外敷 (2)中药穴位贴敷 (3)刮痧疗法 5.内科基础治疗 6.健康指导

(九)完成路径标准

1.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 2.腹部无压痛,肠鸣音正常。 3.血常规、大便常规正常。 (十)有无变异及原因分析

1.治疗过程中发生了病情变化,需进一步明确诊断,导致观察时间延长,费用增加。2.合并急性消化道出血,急性胃肠穿孔、中毒性休克等疾病,需要特殊处理,退出本路径。

4.患者及其家属意愿而影响本路径的执行时,退出本路径。

二、泄泻(急性肠炎)中医临床路径门诊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泄泻(急性肠炎)(TCD编码:BNP110、ICD编码:K52.905)

患者姓名: 发病时间:

性别: 月

年龄:

门诊号: 月

观察第2----3天(第 天)

日 开始时间: 日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标准治疗时间 ≤3天 实际治疗日:

时间 观察第一天 主要 诊疗 工作 □完成病史,体格检查 □门诊医师随访 □中医四诊信息采集 □必要时选择相关检查 □确定中医辩证 □记录症状、依从性情况 □开出辅助检查项目 □转归 □初步诊断和病情判断 □若病情好转或未愈,根据病情,必要时复诊调整诊疗方案 □中医综合治疗 □若痊愈,结束访视及门诊治疗 □完成门诊病历书写 □密切观察、防治并发症,必要留观监护 □若出现并发症或者原基础疾病加重,结束访□与家属沟通,交代病情和注意事项 视 □健康宣教 □服中药汤剂 □服中成药 □中药注射液 □针灸治疗 □其他外治法 □内科基础治疗 辅助检查医嘱: 必查项目: □血常规 □粪便常规+潜血 选开项目: □电解质 □血淀粉酶 □肝功 □肾功 □П号菌 □胸片、腹平片 □心电图 重点医嘱□服中药汤剂 □服中成药 □中药注射液 □针灸治疗 □其他外治法 □内科基础治疗 辅助检查医嘱: 必查项目: □血常规 □粪便常规+潜血 选开项目: □电解质 □血淀粉酶 □肝功 □肾功 主要 护理 工作 □生命体征测量 □疾病健康宣传 □饮食、运动指导 □按照医嘱执行诊疗护理措施 □生命体征测量 □疾病健康宣传 □饮食、运动指导 □按照医嘱执行诊疗护理措施 □无 □有,原因: 1. 2. 病情 变异 记录 医师 签名 □无 □有,原因: 1. 2.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