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一、概述

⒈ 本部分适用于曳引或强制驱动式无机房乘客电梯、病床电梯、载货电梯、观光电梯、汽车电梯,在具体内容上只是规定了无机房电梯与有机房电梯有区别的部分。

⒉ 把本部分内容和“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结合起来,并去掉“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细则”中与机房有关的部分后,就是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的完整内容。具体结合方法是:

⑴ 用本文件的第54至57大项,完全代替“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中的第54至57大项;

⑵ 用本文件其它项目,代替“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中编号相同的项目;

⑶ 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细则”中的其余所有项目(第59.2项除外),全部作为本文件所说的无机房电梯的型式试验项目。

二、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在正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除应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第二项要求的文件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 ⒈ 整体结构布置说明及图示

内容包括:如曳引机的布置位置与安装方式,曳引悬挂系统的布置,控制柜的安装位置,限速器系统的布置等;机器设备区间和维修保养作业空间的位置和尺寸计算示意图。

⒉ 紧急运行、紧急救援的措施与步骤

内容包括:应分析在电源故障或设备故障使轿厢停在任意位置时的救援,以及救援后电梯本身的恢复问题。(此部分内容可以放在使用、维保说明书中)。

⒊ 安装和维修保养的操作方案

内容包括:安装在井道内的曳引机、控制柜和限速器的安装、维保作业方案。(此部分内容可以放在安装、使用和维保说明书中)。

⒋ 井道外紧急操作和动态试验的操作装置(检查屏)、轿顶检修操作装置和底坑检修操作装置(如果有的话)的示意图以及各开关、按钮的代号标志、功能说明。 三、试验样品

一台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的完整电梯,该电梯已通过安装验收或试验申请方的自检。 四、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具体内容见下表和第一、⒉ 条的说明。

检验项目项目 编号 检(试)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试)验 方 法 1.1 1主开关 1.2 2.1 2.2 2照明与插座电源 2.5 2.6 对每台电梯,均应装设一只能切断该电梯所有供电电路的主开关,该开关应具有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的能力。该主开关应设置在: a) 控制柜内,当控制柜不是安装在井道内时;或 b) 紧急操作和测试屏上,当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时。若紧急操作屏和测试屏是分立的,此开关应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 如果从控制柜不容易接近主开关,那么该控制柜(或紧急操作和测试屏)上应设置一个符合GB7588第13.4.2条要求的分断开关。 主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 轿厢照明和通风(如有); b) 轿顶电源插座; c) 机器设备和滑轮区间内的照明; d) 机器设备和滑轮区间内以及底坑内的电源插座; e) 电梯井道照明; e) 报警装置。 轿厢、井道、机器设备和滑轮区间、紧急操作和测试屏的照明电源应与电梯驱动主机电源分开,可通过另外的电路或通过与主开关的供电侧连接,而获得照明电源。 轿顶、机器设备和滑轮区间及底坑应设置电源插座,其电源,应取自上一条所述及的电路。 这些插座是: a) 2P+PE型250V,直接供电,或 b) 根据GB14821.1的规定以安全电压供电。 在每个机器设备区间内,靠近每个入口处,都应装设一开关或类似装置来控制该机器设备区间的照明电源。 在滑轮间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置一个开关,以控制滑轮间的照明。 在底坑内和靠近主开关处,均应装设井道照明开关(或等效装置),以便这两个地方均能控制井道照明。 审查电路图。 现场目测实物。 断开主电源开关,检查照明、插座、通风及报警装置是否被切断。 检查方法同1.1条。 审查电路图,现场目测。 审查电路图并对实物进行检查和手动试验。 2.8 2.9 在靠近每个工作区域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只有经过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近的开关,以控制工作区域及设备间的照明。 审查电路图并对实在每个工作区域的适当位置上应至少设有一个电源插物进行检查和手动试座。 验。 在机器设备室内靠近门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器设备室的照明。 在机器设备室内,至少应设有一个电源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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