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市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

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了真正落实习总书记“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吸取教训,注重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201X年的“6· 3” 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8· 31” 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涉氨事故教训;进一步建立健全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继续深化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范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X〕10号)和《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皖安办〔201X〕18号)以及《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庆安办〔201X〕4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市涉及使用液氨制冷企业进行全面专项大整治,现将在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成立机构

为了切实进一步加强排查整治,坚决打击和取缔不符合安全

- 1 -

条件的涉及液氨制冷企业,我局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专项治理行动的动员工作,我局于 201X年5月12日 向所辖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委会及相关企业单位下发了桐安办〔201X〕15号文件,并成立了由桐城市安委办主任和市安监局长任组长的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恒 副组长:陈会生

组 员: 巴 君、程展、王锐、高胜龙

二、摸清情况,心里有底

我市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中含有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及快速冻结装置的企业数量较少,只有两家,规模较小,部分停用企业氨罐内残存液氨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存在安全隐患。在用企业安全管理措施不完善,应急防护措施不到位,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对于这些企业,我局已经建立监管台账,做到了一企一档。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已经下达整改指令,要求于 201X年11月30日前 完成整改。目前均已经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

- 2 -

以我局牵头,组织经信委、质监局、公安消防、城乡建委、农委、商委等部门及有关专家对我市雨润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重点主要是包括:

(一)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是否已经整改为载冷剂间接制冷系统或其他安全的制冷方式。

(二)使用快速冻结装置的企业,是否已经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管四函〔201X〕28号)等文件有关技术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快速冻结装置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非自动系统在进行融霜作业时,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必须事先撤离,坚决防止类似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重大氨泄漏事故再次发生。

(三)常规项目排查也不放松:冷库及制冷系统是否通过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的;液氨管线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是否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及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验;厂区内显著位置是否设风向标;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

- 3 -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